汉中市卫生局文件
汉卫医发[2009]8号
汉中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度护士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人员申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直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颁发2008年度护士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证书的通知》(陕卫医发[2009]6号)精神,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08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领《护士执业证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参加2008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士”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线或2007年、2008年两年内四科成绩全部达到国家合格线且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者,可以申领《护士执业证书》:
(一)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含助产。下同)专业本、专科学历者;
(二)获得普通中等卫生学校护理专业学历者;
(三)陕西省境内的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经全省统考合格者。
(四)2002年10月31日前注册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院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中未经过评估的护理专业学生,于2005年10月31日前正常毕业者。
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是参加考试前获取,先考试后取得以上学历的不予办理《护士执业证书》
二、办理程序
(一)市卫生局直属、直管医疗卫生单位中符合申领条件者由所在单位集中来我局办理,其余符合条件者到机构所在县区卫生局申请办理,然后由县区卫生局集中来我局申请办理。
(二)申领者应当交验的资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2份;
2、填妥的《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3、近半年内完成体检并记录的《陕西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1份;
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士”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申领条件的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陕西省境内的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全省统考合格者,还应当提交省颁《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单位集体开具的拟申办人员受聘于护理岗位的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半身、非艺术彩色2寸照片1张;
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来我局办理申领业务时应携带以上规定的全部资料(每人单独装袋),并打印《汉中市 年申领护士执业证书者花名册》(见附件)1份(同时报用Excel软件制作的电子版)。我局受理申领业务的时间截止2009年2月底(来我局的具体时间请在收齐资料后电话与我局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办证费用:每人12元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以及《陕西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由我局统一印制,各单位、各县区卫生局统计人数来我局领购。
(三)市卫生局直属、直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的申领者的体检可在本机构中进行,其余人员到汉中市中心医院、三二零一医院进行,其他申领者的体检由各县区卫生局组织或指定辖区内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
(四)请各县区卫生局、各单位采取措施将本文精神广为宣传,要求有关人员相互转告周知;要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者及时申领办证,避免遗漏。
此项工作由我局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文未尽事宜请径与其联系,联系人:崔峰,联系电话:2232646。
附件:《汉中市 年申领护士执业证书人员花名册》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