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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岚皋县卫生局 更新:2013-7-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岚皋县卫生网: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有关印发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公告: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卫办农发〔2009〕56号 发布时间:2009-04-29 信息来源: 农卫处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全员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知》(陕卫办发[2009]95号)要求,现将《陕西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卫办农发〔2009〕56号
发布时间:2009-04-29 信息来源: 农卫处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全员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知》(陕卫办发[2009]95号)要求,现将《陕西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4号),教育和引导广大乡村医生积极学习基本专业知识,使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特别是村级卫生组织、乡村医生队伍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开展“提素质、比技能、讲奉献、树形象”的行业大练兵大比武和岗位竞赛活动,提高全省乡村医生队伍的职业素质,筑牢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机构:省卫生厅成立陕西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竟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 兵 陕西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石崇孝 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

主 任:李延明 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副处长

成 员:毛晓东 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主任科员

谭晓梅 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主任科员

闫林涛 陕西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干部

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竟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的宣传、组织发动、检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决赛组织工作。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县(区、市)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都要成立本区域内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竞赛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的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知识竞赛活动。

三、参加人员

持有陕西省卫生厅统一印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省内村卫生室从业的人员。

四、活动内容

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一)政策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省卫生厅颁发的农村卫生、新农合有关政策等。

(二)专业知识:主要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初级卫生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卫生知识和以临床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知识。

五、活动形式

按照乡(镇)、县(区、市)、市(杨凌区)、省四级顺序依次进行。

一级:由乡镇卫生院竞赛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乡镇区域内的全体乡村医生参加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获得全乡镇竞赛前三名的乡医组成代表队代表本乡镇参加本县(区、市)的竞赛活动。 二级:由县(区、市)卫生局竞赛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县(区、市)各乡镇的前三名乡医进行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获得全县(区、市)竞赛前三名的乡医组成代表队代表本县(区、市)参加本市的竞赛活动。

三级:由市(杨凌区)卫生局竞赛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市(杨凌区)各县的前三名乡医进行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获得全市竞赛前三名的乡医组成代表队代表本市(杨凌区)参加全省的竞赛活动。 四级:由省卫生厅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市(杨凌区)选出的十一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决赛。

各级在实施竞赛活动时,要注意动员组织全体乡医参加,把活动与年度考核相联系,要特别注意吸收当地政府领导、媒体记者参加,扩大舆论及社会影响,要张榜表扬和宣传获胜单位个人。

市(杨凌区)、县(市、区)卫生局要具体制定方案部署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六、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5月底前):各市((杨凌区)、县(市、区)、乡卫生院竞赛领导机构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乡村医生了解本次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岗位大练兵阶段(2009年5月—12月):各市(杨凌区)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医生进行岗位大练兵,要加强统一短期培训、乡医自学、举办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等多种措施,对所有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岗位大比武阶段(2010年1月—7月):

乡镇卫生院竞赛阶段(2010年1月—3月)-----县(区、市)卫生局竞赛阶段(2010年4月—5月)------市(杨凌区)卫生局竞赛阶段(2010年6月)-------省卫生厅决赛阶段(2010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奖励:(决赛当天)。本次竞赛省级设立集体奖、个人奖。个人奖按得分高低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3名,最佳表现奖2个,奖励方式为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集体奖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3个,精神文明奖3个,奖励方式为获奖证书及相关奖品。 七、相关要求

各级卫生部门一定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认真实施,解决好竞赛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创新大练兵大比武的新模式和新方法。竞赛活动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层层选拔,优中选优,使真正有能力、有水平、有潜力的乡村医生脱颖而出,确保大练兵大比武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处理好日常工作和练兵比武的关系。不能因为竞赛活动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要以练兵促工作,以竞赛促提高,确保工作和竞赛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乡镇卫生院,一定要充分认识在全省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创造必要条件,抓好协调落实,确保大练兵大比武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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