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www.moh。gov。cn2011-05-20 |
卫医管发〔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部属(管)医院: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围绕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任务,改进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现将《“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创建活动是卫生行业紧密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体现,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契机。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我部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医院实际,对创建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成效。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陈 虎、刘 勇 联系电话:010-68792731 传 真:010-68792959 电子邮箱:mohygspjc@163。com 附件: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方案.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