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现状,为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建设规划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提供专家服务。经研究,我局决定建立信息齐全、功能多样、权威规范的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库。现就做好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职业道德高尚;
(二)专业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是本单位或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骨干;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范围
(一)已取得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注:统计上报时将正高与副高分别统计报送);
(二)担任市级以上医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各专业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每个县区(单位)推荐对象中50周岁以下的不少于40%。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辖区内政府、企业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区卫生局统一报送;市直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报送。
(二)在榆林卫生信息网公告栏上下载《榆林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采集表》(http://www.ylws。gov。cn),由专家本人逐项填写,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建立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专家库为契机,建立本县区、本单位的卫生专家信息库,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为本县区、本单位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服务。
(二)该信息库是一个基本的、动态的数据库。本着一库多用的原则,将定期对该信息库及时进行更新。
联 系 人:王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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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