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考点办发〔2011〕8号
各县、区(市)卫药局:
根据贵州省考区办《关于2012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卫考办发〔201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
(一)专业级别。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分为两个级别。其中,卫生管理专业分为:助理卫生管理师(初级),卫生管理师(中级);临床医学工程专业分为:临床医学工程技师(初级);临床医学工程主管技师(中级)。
(二)考试专业设置
考 试 专 业 设 置 |
专业代码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1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52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1 |
卫生管理(中级) |
172 |
(三)考试科目设置: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考试大纲》(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201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入口进行下载)。
(四)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基础知识 |
2012年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12年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五)考试方式: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考生报名资格及范围:凡符合《贵州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黔卫发〔2011〕1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生报名范围:只限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药卫生机构内从事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12年1月12日止。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201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时间:我市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2年1月5日开始,至2012年1月15日结束。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确认报名。
(三)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问题。报名参加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四)关于转岗申报。因工作需要,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其他技术岗位转入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并且下一级专业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后必须达到相应要求。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采用考试当年国家公布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的,视为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颁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省范围内有效。
四、有关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2011年起,作为在贵州省范围内自行组织开考的专业,涉及相关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人力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
(二)考试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统一在遵义市卫生局人教科报名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2年4月25日起至5月20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按照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黔价费〔2001〕360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二)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9号)和《贵州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黔卫发〔2011〕14号)执行。
联系电话:3119518
附件:1、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2、《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2年度卫生人
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
179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遵义考点《关于2012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考点发〔2011〕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