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2005》征订通知
非典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卫生的投入力度,调整了卫生资源配置,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水平,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变化较大。为满足社会各界了解全国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我部组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编辑了《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
全书收录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9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机构包括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疗养院、门诊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包括:通讯方式、医院等级、非营利/营利、科室及专科特长、5种主要医用设备、病床数、职工数、门诊人次及住院人数等;对于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仅列出通讯方式、病床数、职工人数、年诊疗人次和年出院人数。
本书资料来源于2002―2003年全国卫生统计调查结果。这是非典之后国内首次推出的单位最全、信息量最大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录。全书约400万字,共分四卷,即华北及东北地区卷、中南地区卷、西南及西北地区卷。我们相信,这些资料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卫生单位了解全国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对病人选择医院,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了解全国医药市场需求、拓宽购销渠道等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该书拟于2005年4月底出版发行,全套4册定价950元,邮寄费50元。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