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我市城乡之间卫生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20名执业(助理)医师到我市五通桥区 等7个县(市、区)的19个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乐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5、65周岁以下(即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6、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对年龄、学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见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同时进行。有意者请于2010年4月1日8:00至2010年5月21日24:00登陆 “四川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scwsrc。com;地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5楼)相应报名窗口填写和传送报名基本信息,待通过初审后下载打印《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项目应聘执业(助理)医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在应聘人员上传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0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到乐山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乐山市以外的应聘人员可到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应聘执业(助理)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现实表现证明。
(三)考试考核
由项目县(市、区)卫生局于2010年6月4日前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项目县(市、区)卫生局于2010年6月11日前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监督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省卫生厅网站”、“四川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乐山卫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服务乡镇卫生院名称、原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名称、在职或退休)等和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天。
(六)确定人员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乐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约聘用
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
(八)集中培训
招聘人员参加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九)注册上岗
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应聘执业(助理)医师同意,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服务者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受聘医师在聘用期间待遇,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招聘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5号)及乐山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0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报考我市峨边县、马边县等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外,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补助每人每月600元。
招聘工作详情咨询:
乐山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0833-2495859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蜡街105号
附件1:2010年乐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四川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招聘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5号)
附件3:乐山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08〕99号)
附件1:乐山市201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 需求计划统计表.xls
附件3:(公告附件3)市招聘 项目实施方案(乐卫发2008.99号).doc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