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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卫生厅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广东人才卫生网:有关印发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公告:粤卫办函〔2009〕78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二日 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

粤卫办函〔2009〕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及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落实初级卫生保健任务,不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水平。
一、农村卫生
(一)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其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龙头作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加快薄弱卫生院改造的进程,加大村卫生站建设力度,实现一村一站的目标。
(二)加强农村卫生院(站)的管理。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广东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操作规程》、《广东省村卫生站卫生服务操作规程》、《广东省村卫生站建设标准》、《广东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等农村卫生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镇、村卫生机构的职责、建设标准、服务内容、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操作规程等,加强农村卫生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卫生服务双向转诊、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强化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能力,加强对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象的考核和管理。加大农村卫生人才扶持力度,完善人才政策,吸引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研究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宣传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事迹。推荐产生2009年度全国优秀乡村医生。
(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推广适宜技术,促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继续推进农村健康档案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五)加强农村卫生督导调研。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调研,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卫生管理,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实施世界卫生组织2008-2009年度合作项目—“广东省农村卫生规范化管理”,做好卫生部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
二、社区卫生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各地调整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步伐。继续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加强绩效评估工作。
(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综合服务功能。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加速推进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卫生行政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者能力建设。
(四)完善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完善双向转诊流程,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
(五)推动有条件的市、区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药品阳光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等试点工作;试点推进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妇幼卫生
(一)贯彻落实一法两纲。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力度,加强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推进欠经济发达地区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的建立;建立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指导中心,培训、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加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力度,分析预警指标原因,提出工作方案,争取相关政策,推进实现规划目标。
(二)加强体系建设,规范服务管理。深刻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继续实施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对2007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加强镇村两级基层卫生组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打好妇幼保健工作基础。贯彻《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起草《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等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监管,整合乡、村级妇幼保健领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大力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以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针对妇幼保健公共卫生问题,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因素为重点工作,以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伤风、妇女常见病规范化防治、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早期筛查和干预以及妇幼信息建设等项目,制定项目技术规范;开发和推广相关适宜技术。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我省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农村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四)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开展主动、连续和综合性服务。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工作。开展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和绩效研究。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加强重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落实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和5岁以下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
(五)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检,强化孕妇学校健康教育职能,组织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落实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综合干预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致残。
(六)落实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按照《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支撑平台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人员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部门间协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率。
(七)继续推进国家项目工作的实施,以项目促发展。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总结项目地区经验,加强培训,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整合的有效途径。继续实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加强生殖道感染规范化防治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生殖健康。
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大力实施《广东省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全面推进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及分级督导工作,早日实现规划目标。做好国家“纲要”终期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筹备起草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
五、健康教育
(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落实卫生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出的66条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健康知识和维护健康的能力。以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慢性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好中央补助项目工作。
(二)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按照《广东省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继续开展“行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核心信息。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健康促进活动,营造浓厚的 “行动”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果。
(三)大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继续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利用2010年亚运会在广州召开的契机,大力推动“无烟亚运”工作,着力加强控烟网络和能力建设,加强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重点人群的控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控烟促进活动。积极推进创建无烟单位和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策划第二十二届世界无烟日,结合无烟日主题组织开展全省健康教育控烟活动。
(四)开展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启动工矿企业健康教育,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推动城乡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活动,培养学生形成良好健康行为,重点做好心理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艾滋病、环境保护、远离毒品、伤害与急救、合理营养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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