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暨行风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陈元胜
2010年11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暨行风建设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传达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座谈会和全省纠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前段工作,部署下一步创先争优活动和纠风工作。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传达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座谈会精神
10月21日至22日,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次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指导办)常务副主任、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姚晓曦,部指导办副主任、中组部组织二局副巡视员李志宏,部指导办副主任、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窦熙照等领导出席会议。各省(市、区)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部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部指导办约200人参加会议。江西、天津、黑龙江、新疆、广东、陕西省卫生厅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个单位的大会发言,我厅的发言主题是“以青年文明号为抓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会议对创先争优“金点子”征集活动进行了总结表彰,我厅向卫生部推荐了5篇作品,4篇获奖,韶关铁路医院的《手机党报创刊方案》获一等奖,省人民医院的《党员人人上讲台》和厅机关推荐的《广东卫生系统万名号手公开承诺廉洁行医拒收红包》获三等奖,深圳市卫生局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获优秀奖。会议还听取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和平同志《典型就在我身边》的辅导报告,并观看了马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董关鹏同志《卫生部门的媒体塑造和声誉管理》的录像报告。
会议重点传达了胡锦涛、习近平、王兆国、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一系列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
一是胡锦涛同志9月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强化组织功能,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先锋模范”。
二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全体共产党员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领广大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习近平同志8月23日在北京调研时强调,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结合起来,从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的职能任务和岗位职责出发找准“先进”、“优秀”的具体标准,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
四是习近平同志9月1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当前正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有利契机。各级党组织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教育引导他们带头学习提高、带头干事创业、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弘扬正气,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五是习近平同志9月6日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结合起来,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六是习近平同志9月20日在国土资源部调研时,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七是王兆国同志8月31日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要不断加强党领导下的工青妇组织建设,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最广泛地把广大群众吸引到工青妇组织中来;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规律,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
八是李源潮同志8月31日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上,就面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第一,各级党委都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二,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创先争优;第三,创先争优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第四,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第五,树立和宣传创先争优先进典型。
九是李源潮同志9月26日在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上调研,要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形成党团共建创先争优良好局面。
会议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克服“离开中心工作搞活动、搞形式主义”的倾向。当前,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抓好窗口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三是要抓好基层党建,推动党群共建,党组织要带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党员要带动群众当先进、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成为全行业的价值取向;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加大宣传力度,选树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要宣传、关心、爱护典型。
会议还具体部署了全国医药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还提出,卫生部将与中组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部分省(市、区)医药卫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公开承诺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做好准备。
二、传达全省纠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
10月13日至14日,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惠州召开。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中纪委纠风室主任赵惠令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作纠风工作报告。各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纠风办主任,20个省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各室和省委巡视机构主要负责人;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共约17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组织现场观摩,参观了惠州市第一中学、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风观摩点和惠州日报社网络纠风观摩点,惠州市卫生局介绍了建立“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的经验。会议表彰了全省2009年系统行业“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卫生系统的广东省中医院获得“窗口之星”先进集体称号,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刘卓民和揭阳市人民医院护士长李娜两位获得“窗口之星”先进个人称号。
会议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纠风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治理涉及民生的不正之风工作有新成效;二是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工作有新举措;三是政风行风建设有新突破;四是查办不正之风案件工作有新进展;五是从源头防治不正之风工作有新成果。
会议肯定了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取得的成效,包括:推进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从源头上遏制医生开“大处方”问题;惠州等市的医疗单位积极拓展电子监察领域,开发了 “阳光物流”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向省中医院、肇庆市卫生系统、高州市人民医院等先进单位学习活动,积极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推进医德考评体系建设,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会议提出了纠风工作的六点经验:第一,纠风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二,纠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三,纠风工作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四,纠风工作必须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第五,纠风工作必须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健全长效机制。第六,纠风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会议指出了纠风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是少数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把纠风工作当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的事,形成管业务和抓纠风“两张皮”。二是一些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时常反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三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一些不正之风查处不力,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地方和职能部门问责不够。特别是当前不正之风大多集中在教育、医院、涉农等民生领域,牵涉的面更大,一个小问题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引发政治性问题。
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努力推动我省纠风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十项纠风专项治理;三是要注重建设,切实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四是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五是要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源头防治不正之风的水平;六是要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纠风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将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列为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主要要求是:一要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贯彻《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打造药品“阳光采购”品牌,2011年底前将医用耗材纳入阳光采购。二要进一步推广“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做法,确保2012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推开,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动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德考评归档制度,使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考核聘用、职务晋升、奖金收入挂钩。2011年底前制定出台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办法和医务工作人员收“红包”、拿回扣责任追究办法。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作风暗访,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抓好下一步创先争优活动和纠风工作
同志们,开展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纠风工作,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基层落实的的需要;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的需要;是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两项工作相辅相成,目标同向。从总体来看,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有个别单位对创先争优活动认识不深、工作不扎实,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医德医风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下一步,我们一定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纠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务求实效。
(一)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提出的“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新世纪第三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全省卫生系统继续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卫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党和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找准着力点,把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首要任务,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
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培训、举办专题报告会、开展理论研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原原本本地研读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对《建议》所作的说明。深刻领会《建议》对卫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表率。要牢牢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向和主题,动员卫生系统广大党员积极投身科学发展的宏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在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组织建设和提高健康水平等方面创先进、争优秀,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在全会精神指导下,科学设置目标和指标,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抓紧制定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动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二)深入推进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任务,活动成效要体现在搞好卫生工作上,体现在提供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上,体现在作出的贡献和业绩上。
一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工作中创先争优。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落实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当前,要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为抓手,把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绩效考核等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协调推进,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深化医改的各项举措,调动广大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各指导小组要尽快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医改工作落实,发挥示范作用。
二是在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中创先争优。要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 责任到人”工作、“服务亚运当先锋”和“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等活动,主动走入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优势,组织党员、医务人员开展访贫慰问、送医送药、义诊巡诊、健康宣教、志愿服务、医疗救治和卫生保障等工作。要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渠道,重视卫生行政审批、卫生信访、卫生投诉、挂号收费取药候诊、就诊检查治疗等群众办证办事和看病就医“窗口”建设,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多为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努力做到群众有期盼党组织有回应,群众有要求党员有行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医患关系,让人民群众共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创先争优。要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创新,搭建广大党员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平台。要在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上创新,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合力。要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上创新,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创新能力,着力推动本单位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四是在深化党群共建上创先争优。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活动,组织动员卫生系统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投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全行业创先争优,让创先争优成为全行业的共同追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卫生系统“十二五”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我省卫生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三)开展全省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
为纪念建党90周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将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将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并从中择优向卫生部推荐全国医药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本次“评优”活动从2010年11月开始,至2011年6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宣传选树、考察推荐、评审公示、评选表彰、总结上报六个阶段进行。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办法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地市卫生系统、高等医药院校附属医院的推荐工作,由各地市卫生局、各高等医药院校组织实施,等额推荐,排出顺序。厅直属各单位的推荐工作,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厅直党委复核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其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确保有序开展。要狠抓落实,与推动实际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督促,早部署、早安排,及时了解活动进展,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活动期间,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抽查、考核。各地可采用计算机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评优”活动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事迹。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带动群众参加,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业绩。
(四)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省卫生厅作为全省医疗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医疗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责任部门。我们要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
第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卫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成因复杂,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行业形象的高度,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职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部门(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责任。卫生纠风工作机构负责卫生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调配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都要有专人负责纠风工作,三级医院都要设置专门的纠风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证卫生纠风工作顺利开展。要将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措施、规定的标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卫生部、卫生厅提出的纠风工作意见。
第二,明确纠风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治理“红包”、“回扣”作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一要继续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制度,重点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加强对药品采购流程的监督检查。2011年底前将医用耗材纳入阳光采购。二要进一步推广医疗机构“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省部属医疗机构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率先建立,确保2012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推开。要规范处方点评制度,推广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三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纠正大处方、大检查现象,规范收费行为,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和平均诊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监控,对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单位要提出警告。各地和各医疗机构要制定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具体措施。四要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为医药企业统方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制度,尽快出台医务工作人员收“红包”、拿“回扣”责任追究办法。各医疗机构要把治理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五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和医保资金的行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基础。在2010年度医德考评工作中,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建立医德考评归档制度,民营医院也要全面建立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考核聘用、职务晋升、奖金收入挂钩。要深入开展学习高州市人民医院等先进典型的活动,把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标准。要继续在全省卫生系统推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把“万名号手承诺廉洁行医”活动引向深入。要广泛培养和树立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卫生和医务人员学习先进,廉洁行医,确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
同志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纠风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决防止被动应付、走过场的现象,坚决克服麻痹松劲、厌倦、畏难、侥幸等情绪,以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作风,扎实搞好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组织保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