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爱卫〔2011〕9号
广州、韶关、东莞、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爱卫会:
根据《广东省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督查。督查分5个组,分别由省爱卫办和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具体安排见附件),督查组将听取市级工作汇报,进行现场督查和情况反馈,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6项:行动具体实施计划的制定部署;行动目标本底调查、年度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项行动内容开展情况;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总结报告,并通报各市。
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督查实施指南要求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级现场督查。
联系人:苏育鹏,联系电话(传真):020-83854460。
附件:《2011年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督查实施指南》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件完整下载: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