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1〕3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有关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我厅决定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县域卫生信息化、远程会诊系统、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各单位申报、市局根据粤卫办函[2011]195号通知要求推荐的基础上,经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广州市、省人民医院等87个单位为第一批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卫生信息化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把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本地区、本单位有效落实医改任务,监测与评价医改实施效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试点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支持试点的各项措施。
二、加强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及管理
我厅将制定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鼓励各试点单位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力争1年内取得初步效果。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省部属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单位根据试点建设原则要求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本辖区(或本单位)的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规财处),属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的试点医院应同时报我厅医院信息化“先行先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原则上每半年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具体统计报表另发)。我厅将在厅外网设置专栏,反映、通报各单位试点建设进展信息。
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医院信息化“先行先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及各地试点进行情况,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适时组织检查、评估试点进展和成效,委派厅信息化咨询专家组对各单位试点工作给予技术指导。结合各地实际落实支持措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将取消试点资格,对因发生重大变动不宜继续试点的单位将进行适当调整。
三、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要求
试点单位应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卫生数据元目录》等35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2010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广东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大信息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开发、部署力度,力争在2-3年内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区域(市级或县级)卫生信息化试点。建立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支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监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等业务,与上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区域内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机构间信息共享;面向区域内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支持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服务,支持传染病防控、慢病防治与居民个人健康管理,实现患者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共享。
(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医院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试点)。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临床信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以及患者基本健康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三)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试点。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与管理的水平,实现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满足居民使用健康档案信息、识别健康危险因素、改变不良健康行为、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远程会诊系统试点。建立省—(市)—县或市—县—乡镇(社区)模式的远程会诊系统。提供远程会诊、双向转诊、远程教育、视频会议、远程查房等技术业务指导和扶持,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五)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对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系统、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糖尿病、高血压和重性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卫生监督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资源融合、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并能够实现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满足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及居民健康档案建设的需要。
(六)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试点。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制作发放本地的居民健康卡,保证标准统一,全省通用。在保持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密钥体系、管理主体都不变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将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金融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要促进一卡多能,方便实用。试点地区要积极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相关应用系统,推动居民健康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重点推动城乡居民在各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参合农民即时结报中的应用。
对试点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规财处)。
联系人: 邹远闻 83821470 张心明 83828508
附件:第一批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一批省级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一、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11个)
广州市
深圳市
fo山市
惠州市
东莞市
江门市
茂名市
清远市
潮州市
阳江市
中山市
二、县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10个)
广州市番禺区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市增城市
韶关市始兴县
江门市开平市
肇庆市四会市
清远市连州市
fo山市南海区
fo山市顺德区
深圳市南山区
三、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试点(33个)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珠海市人民医院
汕头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汕头市中心医院
fo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fo山市妇幼保健院
fo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粤北人民医院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山市人民医院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
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
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
江门市中心医院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潮州市中心医院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清远市人民医院
四、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试点(9个)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局
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局
韶关市仁化县卫生局
梅州市蕉岭县卫生局
江门市卫生局
肇庆市端州区卫生局
五、远程会诊试点单位(11个)
江门市卫生局
潮州市卫生局
云浮市卫生局
省人民医院
省妇幼保健院
南方医院
珠江医院
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茂名市人民医院
六、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试点单位(5个)
广州市卫生局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fo山市卫生局
江门市卫生局
潮州市卫生局
七、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8个)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卫生监督所
省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fo山市卫生局
江门市卫生局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