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1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节能减排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研究部署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
二、制定措施,落实管理
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将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纳入单位总体发展建设规划中,并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水龙头、节能空调机组等节能设施设备,将本单位在用的淘汰产品造册并进行改造或更换;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实现无纸化办公,控制会议及各类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严格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节约办公经费;三是要做好宣传,提升单位职工的资源忧患和资源节约意识,培养节能减排习惯,形成节约能源的良好风尚。
三、请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部门,并将具体负责人名单(附件)于2012年2月25日前传真至我厅规财处。各单位节能减排的先进工作经验、典型事例(500-1000字)请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规财处。
联系人:卢莉;电话:020-83848921;传真:020-83848493,Email:wstgcc2011@126。com。
附件:广东省卫生系统节能减排管理工作人员名单(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