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黄飞副厅长在通报会上介绍食品卫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春节前食品卫生安全,科学引导消费,省卫生厅就我省2006年有关食品卫生状况和2007年春节前夕有关食品工作通报如下:
一、2006年食品卫生有关状况
(一)全年食品卫生监测状况。
2006年,全省卫生部门共监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产品以及餐具消毒146919件,合格件数为128955件,监测合格率为87.77%。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有豆制品、肉及肉制品、餐具消毒、酱腌菜以及冷食,分别为79.99%、83.08%、85.03%、86.08%以及86.17%。合格率较高的有粮食、食糖、酒类、新资源食品,均达到95%以上。对全省3126间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食品卫生进行了监督监测,监督合格率为42.91%。2007年春节前夕,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卫生厅组织一次性餐具卫生专项监督抽检,全省在餐饮业抽取202份一次性筷子,合格148份,抽检合格率为73.27%。
卫生监督监测抽检结果显示,我省食品卫生总体状况良好。经过卫生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高校和城市学校食堂卫生得到普遍提高。但随着在学校食堂就餐人数不断增加,食物中毒风险不断增大,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投入不足,卫生设备设施得不到保证,学校食堂仍然存在隐患。餐饮业餐具消毒制度仍然得不到完全落实,食源性疾病爆发,经口传播传染病流行风险仍然存在;由于豆制品、肉制品等食品易腐败变质,加上该类食品生产工艺多为传统工艺,卫生设备设施简陋,卫生条件较差,不能保证大批量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性,经多年监测合格率一直较低,为高风险食品,须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二)全年较大和发生在学校食物中毒情况。
2006年,我厅共收到全省各地较大食物中毒和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4起,其中学校9起,工厂3起,家庭12起。中毒人数1184人,死亡人数14人。与2005年比,中毒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中毒人数增加144人。2006年,食物中毒事件广州地区7起;湛江、清远、fo山、阳江各2起;珠海、江门、梅州、汕尾、汕头、韶关、河源、惠州、东莞各1起。与2005年相比,广州地区食物中毒明显增多,其余各地均有减少。食物中毒原因分别为:进食有毒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的9起,占37%,主要发生在夏秋季,占77.78%,与沿海地区仍有食用河豚鱼、清远等地山区采食野生蘑菇、大茶药根等中草药习惯有关。细菌性污染引起食物中毒的12例,占50%,常年均有发生,多发生在夏秋季,占66.67%,与气温比较高,食物容易受微生物的污染有关。化学性(有机磷等)引起食物中毒的3起,占13%,季节性不明显,农药残留引起的食物中毒明显减少。
2006年全省食物中毒发生的起数较2005年有大幅度减少。但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2006年食物中毒特别是多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地较为集中,发生中毒人数超过100人的5起中毒事件均发生在广州市。表明我省局部地区发生重大食物中毒风险不断增加,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二是动植物中含有的天然毒素对群众身体健康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2006年,9起有毒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的均由于村民自己采食有毒动植物而引起,并造成12人死亡。我省部分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有采食野生动植物的习惯,但由于缺乏卫生常识和鉴别能力,误食大茶药、野蘑菇和河豚鱼等,以致出现中毒死亡事件。三是由于学校和工厂食堂食物中毒高发的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管理水平较低,卫生管理制度难以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不到位。
(三)全年食品卫生分级管理和监督执法情况通报。
全省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精神,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2006年,全省卫生监督部门在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业等重点行业全面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省10万多企业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卫生信誉度达到A级单位828家,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03家。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创A的同时,加大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全省卫生监督部门对173万多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培训168万多食品从业人员。筛查出6万多从业人员因患有食品卫生法规定不能从事食品行业的疾病,卫生监督部门监督这些人员调离食品生产经营岗位;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8万多户次,对13万户次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公告收回不合格食品38752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万9千多元,罚款822万多元,责令停产停业4888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89户次,取缔非法经营活动4386户次。通过全省卫生监督部门共同努力,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2007年春节前夕食品卫生有关工作
(一)关心农民工问题,开展“青春暖流,共享和谐”之“关注健康”系列主题活动。
为了保障春节期间留粤外来工身体健康,促进和谐广东建设,将党和国家对农民工关怀落到实处,最近,全省卫生系统开展“青春暖流,共享和谐”之“关注健康”主题活动。全省卫生部门将紧密结合外来青年员工工作、生活实际需求,为外来民工送温暖,提供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食品卫生服务,帮助他们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内容包括:一是开展卫生宣传。全省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等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外来青年员工的健康意识。二是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基层,对乡镇餐饮单位、企业集体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防节日期间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增加对企业周边小餐馆、小吃点等农民工就餐较多的餐饮业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三是开展食品卫生直通车活动。发动食品卫生专家到企业、农民工家庭,现场指导食品选购、加工和鉴别常见有毒动植物等,促进外来工树立食品卫生意识。
(二)开展清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统一行动月”活动,严防“非典”卷土重来。
为了严防“非典”卷土重来,省卫生厅开展清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统一行动月”活动。活动时间从1月16日延续至2月16日止,并将2月11-16日定为全省统一行动周。行动周期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餐饮业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清查违法销售食用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动。如发现餐饮业有顶风违法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的,将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群众要自觉抵制食用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的行为,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发现餐饮业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经查属实的,将由省卫生监督所统一给予重奖。餐饮单位要自查自纠,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春节前夕,省卫生厅组织将对各地“活动月”工作进行督查,发现由于执法不严,造成当地仍有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的,将根据《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卫生监督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
为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省卫生厅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一是与农业、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活禽经营行为。二是加强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组织对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中从业人员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三是进一步规范可疑患者的收治工作,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诊治、排查和报告。四是建立与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情况通报机制。从业人员在进行活禽经营和宰杀过程中,要按照卫生部《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相关要求采取个人防护。活禽经营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要及时将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从业人员,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从业情况。
三、省卫生厅发出春节期间餐饮消费的警示。
新春佳节期间,人们聚餐和食品消费骤增,食物中毒的风险随之增大。因此,群众购买食品,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店,购买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或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齐全、定型包装完好的食品;出外就餐请留意饮食场所证照是否齐全和食品卫生信誉等级;不到无证照卫生条件差的流动摊档就餐;春节期间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尤其是生腌);禁食河豚鱼、野蘑菇;远离果子狸等野生动物;不要进食感官异常的食物;蔬菜加工应做到洗、浸、烫、炒;剩余食物应及时冷藏或冷冻保鲜并经彻底加热后食用;不要过度饮食和饮酒。餐后发生群体不适反应或发现禁食、过期等食品请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为:020-84469333。
春节期间,省卫生厅将组织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特别是年夜饭监督巡查,依法查处餐饮单位食品制作不符合卫生要求,超范围、超负荷经营和食品加工过程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厅卫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