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08]84号)、《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2008]53号)、《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2008年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评审方案》(附件1),省财政厅与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于2008年12月9日对各市上报的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方案进行了评审,现按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公示(附件2),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0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止。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08年12月17日下午5时前向省财政厅社保处或省卫生厅规财处反映。
附件:1、2008年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评审方案
2、2008年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结果
广东省卫生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财政厅社保处 黄林水,83170600;
省卫生厅规财处 冯亚勇,8380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