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现将《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2011年广东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告(征求意见稿)》,一并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于2011年7月25日中午12: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按附件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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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11年广东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告(征求意见稿)》
3.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询意见表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