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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来源:广州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广州人才网:有关做好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报表的公告:穗卫办〔2006〕17号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卫生部、省卫生厅已下达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任务。为做好我市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现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布置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6]40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一、 有关问题说明(一)现行《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

穗卫办〔2006〕17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卫生部、省卫生厅已下达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任务。为做好我市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现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布置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6]40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  有关问题说明

(一)现行《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到期(有效期至2006年5月),经国家统计局同意延长至2006年12月底,批准文号不变。各级卫生机构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相关报表。

(二)为及时向“两会”及卫生工作会议提供材料,卫生部的年报报送时间提前到2007年1月底,省卫生厅年报报送时间提前到2007年1月15日,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区(县级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1月15日前报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市卫生信息中心)。

(三)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在2005年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卫统1表、卫统2表、卫统3表、卫统6表、卫统7表数据库。

(四)认真把好数据审核关,对辖区内各单位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上报的2006年统计年报表认真核对,数据库上报前认真执行《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审核功能。上报卫统1表前,应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审核功能中进行“卫统1、2表填报情况”的漏报审核,确保《卫统1表》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卫统2表》中数据的一致性。同时核准卫生技术人员中各分项指标的一致性。

(五)卫统5表有关疾病的编码统一采用ICD-10进行编码,使用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编制的《医院统计病案管理系统》生成,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接收医院上报的卫统5表后,应利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再上报。各医院上报不能正常进行时,应及时到www.gdhealth。net。cn网站下载最新的补丁程序更新系统或电话咨询83801540。

(六)为了解广州地区医疗卫生科研和教学情况,完善广州市卫生统计指标体系,从今年起,新增《医疗卫生单位科教情况调查表》(穗卫科教1表),并纳入年度卫生统计报表工作,调查对象为广州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医药院校。

二、  年报工作的布置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在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所在区(县级市)卫生机构的卫生统计年报布置工作。

三、  各类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卫生综合统计报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在2007年1月15日前,使用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完成卫统1表、卫统2表、卫统6表、卫统7表的接收和录入工作,上报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产出表。直接利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接收各医院上报的卫统5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使用卫生部《死亡医学登记系统》软件,完成卫统8表的录入工作,上报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汇总报表。

卫生部将在2007年进行卫统2表、卫统3表网络直报,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卫统1表与卫统2表中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卫统2表仍需与卫统1表同时上报。

表  号

报  表  名  称

卫生单位上报时间

区、县卫生局上报时间

卫统1表

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2007年1月10日

2007年1月15日

卫统2表

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

2007年1月10日

2007年1月15目

卫统4表

医疗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

2007年1月10日

2007年1月15日

卫统5表

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

2007年1月10日

2007年1月15日

卫统6表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表

2007年1月5日

2007年1月15日

卫统7表

村卫生室调查表

2007年1月5日

2007年1月15日

穗卫科教1表

医疗卫生单位科教情况调查表

2007年1月5日

2007年1月15日

卫统6表(附表)

县基本情况

2007年1月15日

卫统8表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表

2007年1月15日

卫统3表

部分卫生机构设备调查表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二)卫生统计定期报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区(县级市)及以下卫生单位以下定期报表的审核、录入、接收及汇总、上报工作。使用省统计信息中心《NGYT》软件完成数据录入,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上报上季度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各类报表的一览表。

四、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技持卫生统计工作,尤其是今年年报的报送时间提前了近一个月,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应从人员、经费、电脑设备等方面确保卫生部、省卫生厅等卫生统计年报软件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市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联系人:  卢萍、李玉云,联系电话: 8108423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34号

(目前临时办公地点:广州市人民北路484号)

E-mail:tjs@gzmed。gov。cn, tts81084239@163。com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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