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卫办〔2006〕17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
卫生部、省卫生厅已下达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任务。为做好我市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及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现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布置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06]40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 有关问题说明
(一)现行《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到期(有效期至2006年5月),经国家统计局同意延长至2006年12月底,批准文号不变。各级卫生机构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相关报表。
(二)为及时向“两会”及卫生工作会议提供材料,卫生部的年报报送时间提前到2007年1月底,省卫生厅年报报送时间提前到2007年1月15日,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区(县级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1月15日前报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市卫生信息中心)。
(三)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在2005年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卫统1表、卫统2表、卫统3表、卫统6表、卫统7表数据库。
(四)认真把好数据审核关,对辖区内各单位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上报的2006年统计年报表认真核对,数据库上报前认真执行《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审核功能。上报卫统1表前,应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审核功能中进行“卫统1、2表填报情况”的漏报审核,确保《卫统1表》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卫统2表》中数据的一致性。同时核准卫生技术人员中各分项指标的一致性。
(五)卫统5表有关疾病的编码统一采用ICD-10进行编码,使用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编制的《医院统计病案管理系统》生成,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接收医院上报的卫统5表后,应利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再上报。各医院上报不能正常进行时,应及时到www.gdhealth。net。cn网站下载最新的补丁程序更新系统或电话咨询83801540。
(六)为了解广州地区医疗卫生科研和教学情况,完善广州市卫生统计指标体系,从今年起,新增《医疗卫生单位科教情况调查表》(穗卫科教1表),并纳入年度卫生统计报表工作,调查对象为广州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等医药院校。
二、 年报工作的布置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在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所在区(县级市)卫生机构的卫生统计年报布置工作。
三、 各类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卫生综合统计报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在2007年1月15日前,使用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完成卫统1表、卫统2表、卫统6表、卫统7表的接收和录入工作,上报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产出表。直接利用《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接收各医院上报的卫统5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使用卫生部《死亡医学登记系统》软件,完成卫统8表的录入工作,上报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汇总报表。
卫生部将在2007年进行卫统2表、卫统3表网络直报,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卫统1表与卫统2表中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卫统2表仍需与卫统1表同时上报。
表 号 | 报 表 名 称 | 卫生单位上报时间 | 区、县卫生局上报时间 |
卫统1表 | 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 2007年1月10日 | 2007年1月15日 |
卫统2表 | 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 | 2007年1月10日 | 2007年1月15目 |
卫统4表 | 医疗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 | 2007年1月10日 | 2007年1月15日 |
卫统5表 | 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 | 2007年1月10日 | 2007年1月15日 |
卫统6表 |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表 | 2007年1月5日 | 2007年1月15日 |
卫统7表 | 村卫生室调查表 | 2007年1月5日 | 2007年1月15日 |
穗卫科教1表 | 医疗卫生单位科教情况调查表 | 2007年1月5日 | 2007年1月15日 |
卫统6表(附表) | 县基本情况 | 2007年1月15日 | |
卫统8表 |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表 | 2007年1月15日 | |
卫统3表 | 部分卫生机构设备调查表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二)卫生统计定期报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区(县级市)及以下卫生单位以下定期报表的审核、录入、接收及汇总、上报工作。使用省统计信息中心《NGYT》软件完成数据录入,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上报上季度原始数据库、计算机打印各类报表的一览表。
四、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技持卫生统计工作,尤其是今年年报的报送时间提前了近一个月,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应从人员、经费、电脑设备等方面确保卫生部、省卫生厅等卫生统计年报软件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市2006年卫生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卫生统计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联系人: 卢萍、李玉云,联系电话: 8108423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34号
(目前临时办公地点:广州市人民北路484号)
E-mail:tjs@gzmed。gov。cn, tts81084239@163。com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