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护士条例》,做好我区护士执业证书换发新证工作,局决定召开护士执业证书旧证换发新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区卫生局2218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政策;
2、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要求。
四、参加人员
1、区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相关科室主任及行政服务大厅负责护士注册人员;
2、区属各医院护理部主任及护士注册专办人员;
3、区疾控中心、区公卫中心护士注册专办人员。
请各单位安排参会人员准时参会。
二ΟΟ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