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机构
疾控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本年度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我局拟于12月份组织开展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下半年考核检查,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纳入本次考核范围。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检查考核方式、方法
(一)方式
1.各区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5日-22日,由各区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书面总结及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考核评分情况于12月24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市级抽查阶段:2010年12月28-29日,由市督查考核组对各区及各市直单位进行抽查。
(二)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有关工作汇报,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2.查阅资料:查阅有关工作文件、资料。
3.现场检查:根据被检查单位承担的相关疾病控制工作职责与任务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及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照《珠海市医疗机构疾病控制组织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表》逐项检查、评估。
(二)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
1.疫情报告管理
按照《珠海市疾控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表》、《珠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表》逐项检查、评估。
2.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
(1)报告率:现场检查2010年7月份-12月份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和登记报告情况,要求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病例30例,镇级10例,不足的全查。
(2)及时率:由市疾控中心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审核抽查。
(3)完整率和准确率:现场随机抽查传染病报告卡片10张,检查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重点传染病防治
按照结核病、霍乱、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狂犬病、疟疾、登革热、艾滋病、性病等重点传染病及病媒生物防治检查评分标准,逐项检查评分。
(四)死因监测的报告及管理
按照《珠海市疾控机构死因监测工作考核检查表》、《珠海市医疗机构死因监测工作考核检查表》逐项检查评分。
(五)健康教育宣传
包括组织管理及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按照《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检查表》逐项检查评分。
(六)无烟单位创建
包括控烟工作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按照《珠海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标准》逐项检查评分。
四、市级督查考核人员和时间安排
考核组由市卫生局陈耀平副局长带队,成员由市卫生局2人、市疾控中心7人(含领导1名)、市疾控西部中心2人、市结防所2人、市慢病站2人组成。
抽查单位名单及具体检查日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督查,按要求组织自查。
2.请各单位于12月22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各单位要安排熟悉业务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确保检查质量)报市卫生局疾控科,各单位对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检查标准,统一评分尺度,检查期间不得更换人员。
3.疾控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调整后另行印发。
4.各督查考核组要认真对照检查标准和方法,做好督查记录,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评价和改进意见当面反馈,并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市疾控中心汇总后于1月6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联系人:唐健熹 周娟 联系电话:2128257 传真:2128367 Email:2128257@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