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和计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市民营医疗机构:
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初定于4月2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2年2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2月24日,为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审核工作的时间。
二、报名点设置及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2012年2月16日至2012年2月24日,为我市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审核工作的时间。确认及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齐报名材料并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在县(区)卫生局人事部门报名确认。我市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生局(2128305)、香洲区卫生局(2516756)、斗门区卫生局(5510209)、金湾区卫生局(7793302),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请考生务必按时前往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生局报名点确认报名,高栏港区医疗卫生机构到金湾区卫生局报名,市直卫生单位、万山区、高新区以及横琴新区卫生和计生局由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生局报名点确认,其中,高栏港区及高新区的考生由该区卫生和计生局统一收取报名材料,初审后统一报所属报名点确认。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申报资格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具体如下:
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设法〔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及确认取得的我省资格证(复印件、需验印)。
5.未开考专业请个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于4月21日。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20日,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五、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需经过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三个步骤。凡由单位统一报名的,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须到报名点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报考专业以防漏报、错报。
六、其他
1.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2.有关考试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区报名点及时与我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2128305。
3.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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