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24个爱国卫生活动月,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以文明、健康的城乡新形象庆祝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爱国卫生全民参与,城乡整洁人人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宣传活动
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0周年,市爱卫会拟于4月7日举办一次世界卫生日暨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与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活动充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卫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光荣传统,大力提倡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使广大市民参与到爱国卫生月活动中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5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爱卫会〔2010〕3号)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区要以卫生创建为抓手,加快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乡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清理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对照本辖区、本部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指标任务做好自查,对尚未完成的指标任务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及国家行动终期评估工作。
三、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爱卫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除“四害”行动的通知》(珠爱卫办〔2012〕4号)要求,在3月26日-4月6日期间安排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除“四害”大行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虫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各区、各单位要按各自职责范围组织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负责落实,要求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条街巷,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施药,人人参与,确保消杀效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四害”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密度情况,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成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和购买药物咨询电话为:2261207。
四、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以各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活动;督促新闻媒体、医院、学校、车站、工厂及各街(镇)等单位及时对所属宣传阵地更新健康教育内容;进一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文明卫生意识;深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爱卫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爱卫月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大力开展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烟草带来的危害,提高公民健康意识。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通知》(珠爱卫办〔20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控烟工作的通知》(珠爱卫办〔2010〕60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辖区和责任范围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推进全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力争在世界无烟日前创建成功一批“无烟机关”。
五、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各部门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解任务,狠抓落实,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确保这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爱卫月期间,各区要对街镇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市爱卫办将对各区进行抽查,对组织不积极、开展效果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区、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月工作情况,将书面总结、图片照片于5月10日前报送市爱卫办(请同时报送电子版:zhawb@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