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东卫生人才网 > 珠海 > 正文:珠海人民卫生网: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珠海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珠海人民卫生网:有关印发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的公告:各区卫生(社会事业、人口与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促进城市公立医院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2〕140号)精神,特制定《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请按下列要求贯彻执行: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在2013年1月底前要成立“联建协管”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本区实施方案。
 

各区卫生(社会事业、人口与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促进城市公立医院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珠府〔2012〕140号)精神,特制定《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请按下列要求贯彻执行: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在2013年1月底前要成立“联建协管”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本区实施方案。

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在2013年1月底前要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业务科室,落实人员,与对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联建协管”协议。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区卫生部门领导下,主动配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工作。

四、2013年2月5日前,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将“联建协管”实施方案报市卫生局,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联建协管”协议书复印件交市卫生部门备案。

附件:珠海市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建协管”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