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纪念2013年国际护士节,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市护理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纪念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关爱生命、无私奉献的职业宗旨,表彰奖励在护士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推动全市护理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提升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以“推进护士岗位管理,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表彰市“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评选表彰(另行发文)。
(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亮点展示”(由市护理学会承办,见另文)。
(三)开展“护理学术讲座活动月”活动。全市二级医院安排1-2个、三级医院安排2-3个学术讲座,面向院内外。讲座内容不限,讲课老师、地点各单位自定(座位不少于100人),有学分。请各单位按附表要求将讲座相关内容报市卫生局医政科,以便统筹协调。
(四)组织医护代表进农村开展义诊、生活护理及相关知识宣传(见另文)。
(五)开展“护理专家进基层活动”及“中医专家进社区、农村义诊活动”。各医疗机构结合“医疗卫生下乡”、“健康快车进农村”及“医疗专家进基层”等活动,定期派出护理、中医专家下基层,帮扶对口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做好“传、帮、带”工作。
(六)组织护理专家到各级各类护老院、敬老院等帮助指导生活护理(由市护理学会承办)。
(七)开展“志愿护理服务”活动。结合“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国际护士节期间各医疗机构自行在全市范围开展“志愿护理服务”。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医院护士以志愿者身份进入社区、护理院等基层单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慢性病护理和康复护理服务与相关知识宣传。
(八)开展护理典型宣传报道。在本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风采。
(一)4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标准和要求完成“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完成护理学术讲座安排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统计表,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需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的,将视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二)4月30日前,市卫生工委、市卫生局完成“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的审核和评选工作。
(三)5月10日举办先进表彰会暨“优质护理服务亮点展示”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念活动,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护理成果宣传及护理学术讲座准备。
(二)大力选树,宣传典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把推荐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本单位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三)各单位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的事迹及相关推荐呈报表、汇总表、统计表,逾期不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纪念活动后,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于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局医政科。联系人:陆小艳、刘婷,联系电话:2128254、2128953,邮箱:zhwsjyz@163。com。
附表:1.护理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2.各单位护理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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