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25个爱国卫生活动月,为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文明珠海,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
今年是《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十周年,各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核心内容,使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活动中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市爱卫会将4月的第三周定为爱国卫生行动周,在此期间,市领导将带头开展领导干部卫生日活动。各区要积极响应,同步开展,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牵头作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广泛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和居民社区组织积极参与,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巩固和发展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成果。城市重点加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和“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农村要以卫生创建为抓手,结合创建幸福村居,重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实施垃圾密闭存放,有效解决垃圾围村等问题,营造健康、宜居、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扎实做好除害防病工作
针对春季易发传染病特点,4月10-22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除“四害”大行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虫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各区、各单位要按各自职责范围组织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负责落实,要求不漏一家一户,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条街巷,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施药,人人参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四害”动态监测,及时报告密度情况,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成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和相关药物咨询电话为:2261207。
四、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爱卫月期间,各区、各部门要以各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宣传活动;协调新闻媒体,督促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车站、工厂及各街(镇)等及时对所属宣传阵地更新健康教育内容;进一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文明卫生意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爱卫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开展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烟草带来的危害,提高公民健康意识。要按照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单位”的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辖区和责任范围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推进全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领导,切实推进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各区、各部门要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今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解任务,狠抓落实,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确保这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爱卫月期间,各区要对街镇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市爱卫办将对各区进行抽查,对组织不积极、开展效果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区、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将书面总结、图片照片于5月10日前报送市爱卫办(请同时报送电子版:zhawb@163。com)。
珠海市爱卫办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