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卫生局 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 | 文件 |
韶卫〔2008〕36号
关于考核认定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
评选表彰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团委,局直属各单位,中省驻韶各厂矿医院:
近年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以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核心,以立足岗位、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号、手”创建活动,把“号、手”创建活动作为带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卫生改革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创建活动的主题,丰富活动的内涵,营造了团员青年争先竞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号、手”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此,市卫生局、团市委决定对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考核认定和评选表彰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
㈠考核内容
依据《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对2006年度认定和命名的市级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建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各方面协助配合的领导机制,并把“号、手”活动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青年文明号集体中青年人数及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标准,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3、是否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发挥排头兵作用,并被本单位或地区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
4、是否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5、是否建立了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
6、是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受到党政部门的表彰。
7、是否举行挂牌仪式并按要求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承诺,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公布命名单位的监督电话。
8、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发生过因不兑现服务承诺而被群众投诉的现象。
㈡考核方式
要依据《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细则(试行)》(韶卫〔2002〕193号)的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自评工作(评分标准作了总分调整,自查评分表见附件1),写好青年号工作的总结,并提出复核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的申请(复核自查表见附件2)。申报考核认定的单位要在报送材料前自行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考评前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合格后将考评前公示表与申报材料(含复核申请表、自查评分表和工作总结,各一式两份)一起报送。所有材料务必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韶关市卫生局团工委。全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集中明查、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青年文明号,坚决取消称号,摘下牌匾。
二、评选2006~2007年度全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
㈠评选范围
开展了“号、手”创建活动满一年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青年集体和青年文明号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至2007年12月31日止)。
㈡评选条件
按《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细则(试行)》(韶
卫〔2002〕193号)和“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韶卫字〔1998〕第134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㈢表彰名额
拟命名表彰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若干个,青年岗位能手15名。不作具体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1~2个(名)。
㈣评选办法及要求
1、申报市青年文明号及青年岗位能手候选单位(个人),要在报送材料前自行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3,公示期为七天),公示通过后方可报送参评(公示表要与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2、申报市青年文明号及青年岗位能手候选单位(个人),要认真填写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4)、集体成员情况表(附件5)及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6),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均一式3份,务必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韶关市卫生局团工委。
3、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团县委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好本地区“号、手”的考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4、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抽查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给予命名表彰。
“号、手”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完成。
联系人:市卫生局 邱锦辉 电话:8176993、8764102
团 市 委 电话:8897230
附件:1、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自查评分表
2、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年度复核自查表
3、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手考评前公示表
4、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5、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申请集体成员情况表
6、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自查评分表
集体名称: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扣分原因 | 得分 | ||
综 合 指 标 20 分 | 1、单位有“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一名党政负责人主管创建活动,经费有保证。 | 5分 | 无领导小组扣2分,无党政领导主管扣2分,经费不落实扣1分。 | ||||
2、创建有滚动计划,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检查,措施得力。 | 5分 | 无创建有计划扣2分,无定期检查总结扣1分,措施不得力扣1~2分。 | |||||
3、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成员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60%,创建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5分 | 青年比例=60%或创建集体负责人年龄为35周岁的酌情扣分。 | |||||
4、有明确的创建主题,有醒目的创建标志,有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和制度保证。 | 3分 | 无创建主题扣1分,无创建标志扣1分,无创建口号扣1分。 | |||||
5、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自觉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 2分 | 视情况酌情扣分。主要负责人为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加1~2分 | |||||
岗 位 文 明 23 分 | 1、创建成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与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努力营造和谐医患关系及参与和谐社会建设。集体成员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 | 4分 | 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年度考核合格率未达100%取消考评资格。 | ||||
2、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有医德教育、廉洁行医措施,无有效举报、投诉现象。 | 4分 | 每发现查实一例有效投诉不得分,无措施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2分。 | |||||
3、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办事制度、收费标准公开,在醒目位置设有群众监督信箱、投诉电话;创建成员挂牌上班。 | 3分 | 有一项不符要求或不落实扣1分。没有及时处理群众意见不得分。 | |||||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扣分原因 | 得分 | ||
岗 位 文 明 23 分 | 4、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规范,环境优美,仪表整洁,秩序良好,规范服务普及率达到95%。 | 4分 | 规范服务普及率不达标扣1分,创建环境脏乱差酌情扣分。 | ||||
5、按规定程序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并上墙,措施切实可行并落到实处。 | 3分 | 无卡不得分,服务卡内容不切实可行扣2分,便民措施不上墙扣1分,不落实扣1分。 | |||||
6、积极拓展创建成效,推出两项以上有独创性的特色服务活动。 | 5分 | 符合要求得2分,具有独创性得3分。 | |||||
岗 位 技 能 22 分 | 1、创建集体有制定培养青年成长成才或岗位能手的计划、规划和措施。 | 4分 | 无规划、计划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1分。 | ||||
2、加强创建集体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有科学合理可行的业务学习计划或方案,业务理论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技术操作考核每年不少于二次。 | 6分 | 无学习计划或方案扣2分,考核次数达不到要求扣2分,合格率达不到100%不得分。 | |||||
3、有支持青年继续深造的措施和激励机制,合理安排创建成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鼓励青年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参加医学继续教育,各类知识竞赛和技术操作比赛。 | 8分 | 无激励机制扣2分,措施不得力扣1~2分,每一人未达到年度继续教育要求扣1分。 | |||||
4、完善创建集体业务技能安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出现技能操作的技术差错。 | 4分 | 无有效管理机制不得分,每发生一次差错扣1分。 | |||||
团 的 建 设 15 分 | 1、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团费收缴准时。 | 4分 | 团的组织建设不健全扣2分,无负责团干部扣1分,团费收缴不正常扣2分。 | ||||
2、团组织能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 3分 | 无过组织生活不不得分,不定期扣1-2分。 | |||||
3、积极开展党课学习活动,“推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 3分 | 无开展或参加党课学习活动扣1分,无“推优”措施扣1分。 | |||||
4、建立健全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 5分 | 无长效机制不得分,志愿者活动每季度少于一次扣1分,开展不活跃扣1分。 | |||||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扣分原因 | 得分 | ||
岗 位 效 益 20 分 | 1、创建集体有明确的业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呈明显梯度增长。 | 5分 | 没有开展业务工作计划扣2分,没有完成任务指标不得分,效率和质量提高不明显酌情扣1-3分。 | ||||
2、创建集体成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月发放意见征询表,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集体成员参加继续教育效果显著,取得明显的人才效益。 | 7分 | 综合满意度每降低1%扣1分,低于90%取消评选资格,超过95%酌情加0.5-1分。 | |||||
3、创建集体开展卫生文化建设扎实,有效。定期组织青年开展志愿者活动,活动有重新、出亮点,效果明显,多次受到服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 8分 | 无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得分,开展不得力扣2分,创建集体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不活跃扣1-2分。 | |||||
附 加 分 5 分 | 1、创建集体被评为厅级(市级)以上先进单位,有个人评上厅级(市级)先进。 | 2分 | 获其中一项加1分。 | ||||
2、创建集体中有一名以上获市级获市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 | 2分 | 符合加2分、 | |||||
3、创建集体多次受到当地新闻媒体宣传表扬。 | 1分 | 符合加1分。 | |||||
一 票 否 决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1、 违法和受党、政、团纪处分。 2、 发生医疗责任和技术事故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3、 查实有收受“红包”、“回扣”、“以物代药”等问题。 4、被新闻媒介曝光,经查实确有问题的。 | ||||||
总分 | 存在的 主要问题 | ||||||
自查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复核自查表
集体名称 | 联系电话 | |||||||||
集体人数 | 平均年龄 | 35岁以下青年人数 | ||||||||
负责人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自查得分 | |||||||||
年 度 自 查 情 况 | ||||||||||
主要 存在 不足 | ||||||||||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卫生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团县(市、区)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手考评前公示表
申报集体名称(个人姓名) | ||||||
申报考评项目名称 | 年度 | |||||
公 示 日 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公示内容:(按考核认定或评选资格条件公示) | ||||||
监督投诉电话 | 市卫生局:8764102 团 市 委:8897230 | |||||
公示结果 | 合 格 | 不合格 | ||||
单位核实意见: 年 月 日 |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4
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集体名称 | 成员人数 | |||||||||
平均年龄 | 35岁以下 青年人数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简 要 事 迹 | ||||||||||
近两 年获 奖情 况 | ||||||||||
本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卫生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团县(市、区)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
申报集体成员情况表
集体名称: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政 治 面 貌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2006-2007年度韶关市卫生系统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贴相片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通讯地址 | 电 话 | ||||||||||
简 要 事 迹 | |||||||||||
近两 年获 奖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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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团县(市、区)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共青团 号·手活动 通知 |
抄送:广东省卫生系统“号、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韶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4日印发 |
校对:团卫生工委 白雪洲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