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卫明电〔2009〕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气象局及其直属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极端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强调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高度重视防御低温冰冻工作。
二、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预报和预警,进一步提高预报精确度,延长预见期。各级卫生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配合机制。
三、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极端天气导致灾害时,能有效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病。
四、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落实紧急状态下的日报制度、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大信息不受时间限制,必须随时上报。
韶关市卫生局
韶关市气象局
二OO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