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 6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审核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要成立由本单位人事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等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相关栏目加具意见。
二、履行职责,层级管理。今年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行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的办法执行。
1、12个中心镇医院(含社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各医院先审核、考核加意见并盖章,再报给各中心镇(园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初审,然后送我局复审。
2、除中心镇外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先由本单位“审核评价小组”初审,再送我局复审。
三、严格把关,按时完成。
1、各单位审核材料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的申报条件,对有关工作年限、学历、资格证书等进行认真审查,杜绝有虚报工作年限、伪造学历和资格证书的情况存在。同时,要求各单位和各中心镇(园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审核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力求做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2、时间安排:8月15日开始分三批接收评审材料,8月27日截止。这期间,请各单位及中心镇(园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我局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见附件5) 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报的单位,后果自负。
各单位在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局人事科及医政科的同志联系。
联系人:人事科,丁海宁,23281199
医政科,叶伟坚,23281033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625号)
2、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准备须知(申报人员用)
3、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审核及上报须知(管理人员用)
4、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用表格资料
5、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6、2012年申报条件对照表
7、今年与往年主要区别
抄送:各中心镇医院
东莞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