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城市卫生预检工作的公告:江卫管办〔2007〕9号关于开展城市卫生预检工作的通知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爱卫会将于6月上旬到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根据《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江爱卫〔2007〕16号)要求,为做好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前最后准备工作,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市区城市卫生预检工作方案,要求如下: 一、预检工作安排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江卫管办〔2007〕9号
关于开展城市卫生预检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爱卫会将于6月上旬到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根据《江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江爱卫〔2007〕16号)要求,为做好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前最后准备工作,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市区城市卫生预检工作方案,要求如下:
一、预检工作安排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10日至15日,由各区和各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自检,评价前期整治工作效果,为省复检做最后部署。
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检前要大张旗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对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原定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职能管理、行业管理和产权管理的原则,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检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自检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评结果于5月17日前上报市卫管办(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检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地域、本系统、本行业的迎检复查工作,层层落实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检查指导所负责的各项受检工作,形成条条负责、块块保证、条块结合的迎检复查工作机制。
(二)第二阶段:5月21日至23日,由市卫管办统筹组织,按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项目要求,模拟省检做法,分为6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市区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分组及组员如下:
第一组: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单位和社区卫生(范围:机关单位含窗口单位、厂企、街道、社区、物业小区、中小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
组长:吴国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员:夏风、梁武雄(市爱卫办)、俞振祥(新会区卫生局)、郑耀林(市健教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
第二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范围: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卫生设施、垃圾场、公园、河道河涌、废品收购站等)。
组长:谢广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组员:叶振光(市市政城管局)、李永辉(市爱卫办)、市园林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蓬江区城管局、江海区城管局、新会区爱卫办。
第三组:负责环境保护(范围:按环保要求)。
组长:齐丁民(市环保局副局长)
组员:伍志锋、梁子聪(市环保局)、新会区环保局。
第四组:负责食品卫生(范围:大型酒店、各类相对集中的中小饮食店一条街、酒巴、面包屋、生猪屠宰点、商场、工厂、学校及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
组长:黄德安(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周春洪(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组员:谭炳球(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蒋耀琪、朱智勇(市卫监所)、新会区卫监所。
第五组: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各类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各类单位二次供水设施。)。
组长:黄展(市卫监所副所长)。
组员:高雅仲(市卫生局)、市市政局、市卫监所、新会区卫监所。
第六组:负责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各类医院、疾控中心、血站、医院垃圾处理点,各类重点单位、单位重点场所、工地、居民区、物业小区、市场、消杀专业队、社区卫生服务点)。
组长:程学斌(市卫生局副局长)、黄宝明(市疾控中心主任)。
组员:曹克慎(市卫生局)、钟东亮(市爱卫办)、陈火华、陆新平(市疾控中心)、新会区卫生局。
请以上单位落实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需要调整和未写明的人员请填报参加预检人员名单回执,于5月17日前传真市爱卫办(传真号码:3534554)。
有下划线的同志是本组联系人,负责本组综合协调,牵头制订本组检查路线、确定随机抽查点,综合本组情况书面上报市爱卫办(附电子文件,邮箱:awb3534554@126。com)。总资料收集由李永辉同志负责。请各检查组组长和联系人于5月18日上午9:00时到市卫生局九楼会议室集中研究检查事宜。
二、预检内容及方法
(一)预检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辅以查阅资料。市组织检查点将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而定,沿途随机检查,具体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复查迎检任务书》(江卫管办〔2007〕3号)要求进行。各迎检责任单位联络员按照预检工作方案,协助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主管单位,督促其迅速整改。预检结束后,各组收集整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于5月25日上午9:00时,在市卫生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市区预检综合评议会议,分组反馈情况。各组要认真对照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指出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建议。
三、宣传报道及检查工作车辆
(一)宣传报道:
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对预检工作进行动态报道,派出记者随同检查拍摄,重点对第一组(健康教育、单位和社区卫生)和第二组(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报道。
(二)车辆安排:
1、市预检车辆由各组组长单位(市府办、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负责落实;
2、为预防车辆调度不及时,请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准备一辆12座面包车备用。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风 3566278,李永辉 3534554)
参加江门市区预检人员名单回执
单位:
请于5月17日前将本表传真市爱卫办(传真号码:3534554)。请参检人员按本组联系人要求时间、地点集中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