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2010〕5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
医学科研立项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江门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的意见》(江卫〔2009〕20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0年度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部门
我局委托江门市卫生监督管理协会受理2010年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立项申报工作。2010年科研立项项目由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向江门市卫生监督管理协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监督所内)申报,不受理个人名义的立项申报。
江门市卫生监督管理协会:江门市天福路12号;联系人:卢关平;联系电话:3907866;邮编:529000。
二、报送材料
项目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申报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项目,需填报《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申报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需填报《江门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用A4纸打印(包括文字等均需打印,不能手写),要求各项内容必须填写。
(二)申报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三)使用实验动物的,需提交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
(四)有关药物制剂研究和其他涉及充填材料、植入器械的课题须提交相关制剂、材料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文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须提交《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或《江门市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材料两份及电子文档。
(五)相关表格可于“江门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三、申报名额
2010年江门市卫生系统医学科研项目共设立50项,请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2010年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申报科研项目。县级市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不纳入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范畴,申报名额不受限制。
四、申报日期
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该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数量和该项目是否已经获得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2月28日,原则上在非指定时间不受理申报。
附件:
1. 2010年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2.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3.江门市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4.江门市卫生系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
5.江门市卫生系统新技术、新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江门市卫生监督管理协会联系人:卢关平,联系电话:3907866,江门市卫生局联系人:梁南灵,联系电话:352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