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爱卫〔2009〕15号
转发省爱卫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委员单位:
现将《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通知》(粤爱卫〔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级爱卫会要按照全国和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第21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江爱卫〔2009〕9号)的要求,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工作优势,统筹城乡,发动群众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群防群控。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江门市爱卫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