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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江爱卫〔2012〕23号)

来源:江门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江门人民卫生网:有关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公告(江爱卫〔2012〕23号):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江爱卫〔2012〕23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今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今年接受复审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我市“国家卫生城市

江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江爱卫〔2012〕2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今年接受复审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要接受全国爱卫会的复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江委办〔2012〕2号),并在2月24日召开了江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会上,庞国梅市长强调,要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并重新确认命名,实现城市卫生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切实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复审迎检工作,以良好的城乡环境卫生迎接爱国卫生运动开展60周年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

二、落实措施,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一)广泛宣传发动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城乡卫生黑点、难点,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群众公布本市(区)爱卫办投诉热线电话号码,采取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卫生防病保健意识。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的固定宣传栏,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及我市巩固创卫成果的成绩;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开设“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常识和卫生知识宣传专刊,开展卫生观念强化宣传,不断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城市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巩固创卫成果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城市卫生、整洁和有序,为迎接上级复审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认真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卫生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做到人、财、物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在此基础上,各市、区爱卫会要重点抓好前期群众反映和调查摸底发现的卫生黑点、难点,在爱国卫生月期间组织多次专项整治活动。

市爱卫会委员单位和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能,落实行业卫生管理,并积极支持属地政府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市、区爱卫会要组织各镇(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推行长效管理,巩固提高发展城乡爱国卫生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典范作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

(三)落实病媒生物防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落实“四害”孳生地的属地管理,组织和发动部门单位和居民群众,重点清理室内水生植物积水,室外各类容器积水,房前屋后各类闲置容器等处。要组织人员清疏下水道,清除地下室、花圃及天台等各种积水,消灭蚊虫孳生环境。积水沙井要投放药剂控制蚊虫孳生。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完善病媒生物监测措施和防制设施。要坚持科学合理用药,各地要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组织1至2次全面的除“四害”药物消杀行动,努力降低病媒生物的密度,消除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条件。

三、督导检查,确保成效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爱国卫生月活动督导检查,纠正工作偏差,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以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爱卫会将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督导调研,对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将予以表彰和推广,同时将其作为年终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情况报送市爱卫办,请各市、区爱卫办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总结报送市爱卫办(请同时交电子版,邮箱:awb3534554@126。com)。

附:江门市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李永辉,电话:3875809,传真:3875823)


附件

江门市第2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活

动人数

(人次)

清理

卫生死角

清运余泥垃圾

(吨)

处理蚊、蝇

孳生地

使用灭蚊、蝇、蟑螂和鼠药(公斤)

整治、围蔽

待建用地

清拆窝棚

开展宣传

咨询活动

印发宣传资料

(份)

出版健教宣传专栏

(份)

处数

(处)

面 积M2

处 数

(处)

面 积M2

灭蚊、蝇和蟑螂药

灭鼠药

处 数

(处)

面 积M2

处 数

(处)

面 积

M2

次数

参加人数

(人次)

注:1、本表仅供统计使用,请各地务必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数据;2、处数是指垃圾、杂物等卫生死角;3、本表请各市、区爱卫办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10日前,随同情况总结报江门市爱卫办。

负责人:         填报人:


主题词:爱国卫生△ 活动  通知

抄送:省爱卫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陈佳林副市长、区达洪副秘书长。

???江门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印发

校对:李永辉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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