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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06〕185号)

来源:江门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江门人民卫生网:有关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的公告(江卫办〔2006〕185号):江卫办〔2006〕185号关于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的通知各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今年是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年。为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  各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开始受理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申请。各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再次注册,江门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市属医疗卫生单
 
江卫办〔2006〕185号
 
 
 
关于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今年是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年。为做好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
  各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即开始受理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申请。各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再次注册,江门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护士执业再次注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申请表格请到江门市卫生监督所报考中心领取。
  二、注册对象
  已在我市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现仍在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注册护士。
  三、注册程序
  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程序仍按我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4年护士执业注册及注册信息管理软件升级改版试点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04〕83号)进行。申请护士执业再次注册者,必须向注册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一)《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副本);
(三)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四)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单位盖章);
(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附件1,单位盖章);
(六)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以上医院(市直单位到二级以上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请将辅助检查结果填写在体检表上,不需要粘贴辅助检查验单)。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证明文件请用A4纸打印,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包括:专业进修、参加专业学习班、参加专业学术会议、专业讲座、专业讨论、参加在职专业学习或业余学习等。
  2、具有师级或师级以上专业职务的在职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应不小于25学分。初级专业职务(护士)的在职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累计90学时以上(一天按6学时计)。
  (二)业务技术考核要求
  1、理论考核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操作考核内容为《2005年江门市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核方案》的护理技术操作考核项目,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市、区卫生局、各单位自行规定。考核情况总结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江门市卫生局医教科。
  2、一级以上医院护理技术人员注册年度业务技术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培训、考核,并由单位提供集体证明(见附件2),其他医疗机构(社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室)护理技术人员注册年度业务技术培训、考核由机构所在地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江门市卫生局委托江门市卫生知识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在江门市卫生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室的护理技术人员注册年度业务技术培训、考核(见附件3),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见附件2)。蓬江区、江海区卫生局可组织辖区内参加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的护士参加由我局委托江门市卫生知识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
  (三)送审时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申请资料及注册信息(已购买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2004版)的单位提交),请于2006年11月20日前送江门市卫生监督所报考中心;各市、区卫生局护士执业再次注册信息,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送江门市卫生监督所报考中心。
江门市卫生监督所于2006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复核,汇总注册信息,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送省卫生厅。
 
附件
1. 江门市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2. 2006年度护士执业再次注册业务考核证明表
3. 护理技术人员注册年度业务技术考核培训班通知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江门市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证明
 
 
 
 
 
 
 
 
 
 
单位:
 
 
 
姓名:
 
 
职称:
 
 
 
 
 
 
 
 
 
 
 
 
年度
获得学分
学时
登记人
合计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累计学时
进修
学习班
学术会议\讲座
自学
 
 
 
 
 
 
 
 
 
 
 
 
 
 
 
 
 
 
 
 
 
 
 
 
 
 
 
 
 
 
单位审核意见
 
 
 
周期验证意见
 
 
 
 
 
 
 
 
   1、达标 2、不达标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验证人:
 
 
年 月   日
说明:1、年度获得学分由本单位职能部门负责登记、审核盖章;2、学时计算:一天按6小时计算。
 
 
 
  3、本证明作为护士注册的必备材料之一,与申报执业注册材料同时上报。
 
 
 
 


附件2
2006年度护士执业再次注册业务考核证明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年龄
职称
业务考核成绩
考核证明人
理论
操作
 
 
 
 
 
 
 
 
 
 
 
 
 
 
 
 
 
 
 
 
 
 
 
 
 
 
 
 
 
 
 
 
 
 
 
 
 
 
 
 
 
 
 
 
 
 
 
 
 
 
 
 
 
 
 
 
 
 
 
 
 
 
 
 
 
 
 
 
 
 
 
 
 
 
 
 
 
 
 
 
附件3
 
关于举办江门市护士执业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配合做好2006年护士再次注册工作,受卫生局委托,我中心定于2006年8月举办两期护士执业注册前业务技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护士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常用消毒管理知识;
(三)护理基础知识;
(四)门诊护理管理要求。
二、培训对象:市属社会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护理工作的参加2006年护士执业再次注册的护士。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6年8月14-15日两天,14日上午理论学习,14日下午及15日为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日期另行通知(见课程表)。
   第二期:2006年8月21-22日两天,21日上午理论学习,21日下午及22日为理论考试,操作考试日期另行通知(见课程表)。
四、培训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大礼堂。
五、培训班收费:每人200元(其中包括资料、考核、评分、考务等费用)。
参加学习班的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Ⅱ类学分3分。
参加学习班的学员请于2006年8月11日前到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地址:江门市天福路12号)报名。
 
附表:江门市护士执业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培训课程表
 
 
 
                      江门市卫生知识技能培训中心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吴万兴、张彩云、黄晓丹,联系电话:3902319)
 
 
 
附表1
江门市护士执业注册业务技术考核培训班课程表

8月14日
上午8:30
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理论课
下午14:30
法律法规知识、理论课考试。(实践操作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8月15日
全天
8月21日
上午8:30
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理论课
下午14:30
法律法规知识、理论课考试。(实践操作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8月22日
全天

 
表2
参加学习人员名单回执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主题词:卫生 护士 注册 通知

江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7月31日印发
校对:医教科 张艳红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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