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卫生局文件
江卫〔2007〕170号
关于印发《2007年江门市卫生系统政风
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江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2007年江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
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表会、市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手段,把政风行风评议与“三服务两促进”主题活动、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深入开展治贿工作、医院管理年、作风建设年、医德医风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促进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评议范围及内容
(一)评议范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评议内容: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评议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建设的情况;
(2)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3)遵守收费管理规定,依法依规收费情况。
(4)党务、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的情况;
(5)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廉洁文化进医院工作的情况;
(6)开展“三服务两促进”(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情况。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评议的内容:
(1)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建设,加强医院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情况;
(3)依法办医、廉洁从医的情况;
(4)党务、院务公开、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
(5)继续开展治贿工作和廉洁文化进医院工作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为抓好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卫生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炯
副组长:冯淑娴、谢广龙、程学斌、李丽匀、黄德安
成 员;蓝敏雄、梁万硕、谭炳球、黄丽华、夏风、黄深洪、李凯、张艳红
领导小组下设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丽匀同志兼任。
四、评议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评议方法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评议单位自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由市政府纠风办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监督员、卫生行风稽查员、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中聘请一定数量的代表组成政风行风评议团,开展调查研究。市中心医院、五邑中医院、人民医院是市指定的行风评议单位,行评工作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其它医疗卫生单位的行评工作在我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统筹部署并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政风行风评议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总结整改四个阶段,从4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
1、宣传发动阶段(4-5月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今年我市开展以“三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地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政风行风评议与加强作风建设的关系,政风行风评议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系。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2、自查自评阶段(6-7月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形成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抓好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查自评情况的督导检查,形成本系统的自查自评书面报告报当地政风行风评议协调领导小组和行风评议团。
3、接受评议阶段(8-9月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行风评议团认真汇报本单位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行风评议团将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各届人士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评议团做好各项工作。
4、整改提高阶段(10-11月份)
在评议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要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以“三服务两促进”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今年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组建专门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
要把宣传动员作为搞好政风行风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中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和谐江门的重要途径,积极主动地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小组办公室(局纪委)。
(三)突出重点,搞好结合
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是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结合起来,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三服务两促进”主题活动和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起来,抓好医德医风教育,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时,要做到定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认真查摆,落实整改
要结合实际,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上级部门、当地人大、政协、政府纠风办、行评团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找准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析,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即改。以认真负责、实实在在的态度抓好整改,取信于民。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要抓好政风行风评议的督导检查,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定期检查分析制度,研究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部门等要开展帮促工作,找出症结,加强整改。对发现有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的,要及时组织调查,严肃处理。对在评议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宣传,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政风行风评议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