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经济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的安排,卫生部门负责做好迁建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扩建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市120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市公共卫生中心及10间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工作,结合实际,我局将市二人民医院划转广东医学院管理、完善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等19卫生重点工作作为督办事项(见附件)。现将2010年19件卫生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卫生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狠抓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合力推进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确保19件卫生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绝大部分卫生重点工作事项已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工作进展缓慢,不尽人意。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所负责的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投入、更实的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2010年19件卫生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