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东卫生人才网 > 湛江 > 正文:湛江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湛卫办〔2011〕13号)
    

关于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湛卫办〔2011〕13号)

来源:湛江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湛江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培训项目评估检查工作的公告(湛卫办〔2011〕13号):湛江市各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理论(社区、临床)培训基地、广东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相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0〕63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488号)要求,我局决定对本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乡村医生中等学历

湛江市各广东省全科医学教育理论(社区、临床)培训基地、广东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相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0〕63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0〕488号)要求,我局决定对本地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以卫生部印发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督导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重点检查本地区对《广东省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以卫生部印发的《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重点检查本地区落实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政策与管理、实施与完成情况。
二、评估时间和评估方式
 2011年3月上旬,由各培训基地按照《广东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和《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等各项指标,自行组织评估,并于2011年3月14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格报市卫生局。我局拟于3月14日至18日进行实地评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本单位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评估指
   标体系
2. 广东省2010级农村在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学工作督导指标体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