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配合做好市安委会开展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湛江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湛江市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湛江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重大安全隐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2011〕7号)的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在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治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消防重大安全隐患为整治重点,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幸福湛江”创造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该项行动,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创建安全的生产环境。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 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有否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及有关应急预案等。
(二)医疗用电方面:重点检查单位的发电机房,发电机是否能正常有效运转,发电量能否供应整个医院的使用,包括储存生物用品的电冰箱和手术室的用电保证等。
(三)毒麻药物的存管:专柜专人保存管理,开或锁该专柜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
四、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楼新民副局长任组长,邱鹏副调研员为副组长,曾海、罗黎明、劳天宇、黄宏平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疾控科(应急办),由曾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跟踪督导。
五、整治时间
2011年2月28日至5月25日止。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至3月7日)。召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单位要迅速成立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宣教工作,让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形成全体参与的工作局面。
第二阶段:自查整治阶段(3月8日至4月29日)。各单位要根据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查出的隐患及其它安全、违纪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保障整改经费。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8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两种方式对各单位的治理结果进行全面的验收,具体了解各单位整治的重点和成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5月19日至5月25日)。我局将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借鉴好的做法,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认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挂帅,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书刊、册子、墙报等形式加强防火、逃生自救及其它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