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11〕86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卫〔2011〕86号)
2.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印发《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政司便函〔2011〕178号)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应乳腺良性肿瘤等普通外科21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8号)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诊疗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87号)
5.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卫医疗〔201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