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乡镇卫生院领导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向上报送信息资料,以便互相交流,促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请各县(市、区)卫生局于本月28日前将信息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市卫生局决定每半个月出一期学习实践活动简报,请各(市、区)卫生局半个月(即每月13日、27日)向市卫生局报送一次书面信息资料,传真电话:3313743,邮件:zjwsrs@163。com。
三、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参照省、市的做法,办好本卫生系统的学习实践简报和做好宣传报送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