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认真实施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妇幼安康工程,努力推动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免费向辖区群众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大力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项目执行效能。
(二)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做好2009-2011年项目实施总结,完善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农合政策衔接,优化叶酸发放管理模式,扩大“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和项目督导,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执行能力。
二、贯彻两纲,全面推进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二级妇幼保健院)》。做好2012年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专项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省级复核工作。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契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宜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突出强基层,建机制,加强妇幼保健体系网底建设。
(二)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管理。
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终止妊娠、结扎、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将出生医学信息纳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规划建设,逐步实现联网管理。
(三)继续推进妇幼安康工程。
围绕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疾病,推动和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加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项目、围产期营养、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城市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等项目管理。配合卫生部开展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认证工作。指导各地推广助产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认证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探索、总结流动人口妇幼卫生服务模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全面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
启动实施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开展地中海贫血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公众教育、人群筛查、遗传咨询、产前诊断、队伍培训等工作。以地贫干预项目为抓手,做好婚前和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三级预防”,逐步建立行为干预、技术服务等一体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体系。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各地逐步建立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内容为蓝本,以服务居民个人为中心,兼顾管理与决策需求的信息平台。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三网监测)、妇幼卫生年报、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的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质量。
(六)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围绕2011—2020年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卫生部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加强两纲相关健康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妇幼保健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提升能力,完善机制,促进社区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经济欠发达地区202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建设进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落实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提供中的作用。
(二)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活动。
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遴选一批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省级示范单位,并做好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推荐工作。总结推广2011年度国家和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中心的服务示范、管理示范和发展示范作用,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
(三)推进社区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总结交流各地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不同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模式。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社区人员配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主体地位,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鼓励各地探索在医疗保险支持下的社区首诊和签约服务,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四、加强控烟和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继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项目。
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组织编印《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南》,指导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制定《广东省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办法》。加强专业健康教育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以健康素养促进为核心,普及健康知识。贯彻实施“2011-2015年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区(镇)的创建工作,不断扩大覆盖人群,为更多的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指导各地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重点场所健康促进活动。推进网络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健康教育网站建设,加强健康素养网上教育、建立网络健康传播材料资源库,便于专业机构、医院、企业、学校等开展健康传播。推广应用健康素养网络测评与学习系统,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媒介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逐步建立健康素养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健康素养监测与综合干预试点活动。
(三)继续办好《健康百科》专栏。
继续围绕全省卫生工作、医改等重点工作,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制作更多融合知识性、教育性的健康科普节目,有效地向基层党员传播健康知识与技能,发挥广东省基层党员干部在推动医改和倡导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的骨干作用。
(四)深入推进控烟工作。
履行卫生部门控烟履约职责,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工作。根据《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任务和要求,做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做好组织、指导、督导、考评工作。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继续开展烟草危害健康的宣传。通过与国际组织和社会合作,开发传播材料,重点加强与电视等媒体合作,大力传播二手烟危害健康的知识,营造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