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为民办实事
卫生项目回头看检查及2011年实事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自2004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以来,大批惠民、利民卫生实事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了服务能力,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全面落实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张家界市为民办实事“回头看”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张考发〔2011〕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回头看检查及2011年实事督查活动的通知(湘卫办发〔2011〕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实事项目管理,确保其持久发挥效用,同时确保今年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4年以来全省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回头看”检查及2011年实事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6月10日至6月24日。
二、检查和督查内容
对2004-2010年所有列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卫生项目进行“回头看”,重点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运行及后续管理、实施效果评价等。对2011年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新农合)进行督查,了解具体进度、实施措施、资金下拨及配套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2004-2011年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指标详见附件1)
三、检查和督查方法
(一)区县卫生局自查(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各区县卫生局对照2004年以来为民办实事的卫生项目指标,制订自查方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了解本辖区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的完成、使用及运行情况,资金投入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详见附件2、3)。
(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督查(2011年6月18日至6月24日)。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组成督查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每个组负责2个区县,每个区县抽查2-3个具体项目。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专访、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提高对为民办实事“回头看”和2011年实事督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尽快部署落实自查方案。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各区县的自查总结材料及附件2请于6月17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督查组督查总结的文字材料6月24日前由市卫生局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及省卫生厅。
联系人:张昕煜;联系电话:8384134;
电子邮箱:zjjswsjbgs8384134@163。com。
附件:
1.2004年以来我市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指标汇总
2.为民办实事乡镇卫生院项目“回头看”检查情况统计表
3.2011年为民办实事新农合项目督查内容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2004-2011年张家界市为民办实事卫生项目指标汇总
2004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控制率在140/10万以下,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所,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3所(永定区教字垭、慈利县龙谭河、桑植县五道水),建设市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主体工程1个,建设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主体工程1所,建设桑植县、慈利县传染病区主体工程2个。
2005年: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27所(慈利县15所、桑植县6所、永定区5所、武陵源区1所)。
2006年: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31所(桑植县21所、永定区8所、武陵源区2所),在慈利县、永定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7年: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19所(永定区10所、桑植县4所、慈利县5所),在武陵源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8年: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2所(慈利县江垭镇卫生院、桑植县芙蓉桥乡卫生院)。全市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110万人(慈利县50万人、永定区26.2万人、桑植县30万人、武陵源区3.8万人)。完成7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溪坪、官黎坪、南庄坪、永定、崇文、大桥、军地坪)项目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实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2009年: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15所(慈利县4个、桑植县6个、永定区4个、武陵源区1个),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率平均达41%,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为农村已婚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妇女病普查。
2010年:全市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0%。武陵源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
2011年:全市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0%以上;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
备注:项目的具体指标区县分解情况请与市卫生局相关业务科室(规财、农卫、合管等)联系确定。
附件2:
为民办实事乡镇卫生院项目“回头看”检查情况统计表
区县卫生局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份 | 实事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数) | 效益分析(按实际完成数汇总统计) | ||||||||
计划 完成 | 实际 完成 | 床位数 | 门急诊 人数 | 住院 人数 | 业务收入 (万元) | |||||
当年 | 2010年末 | 当年 | 2010年末 | 当年 | 2010年末 | 当年 | 2010年末 | |||
2004年 | ||||||||||
2005年 | ||||||||||
2006年 | ||||||||||
2007年 | ||||||||||
2008年 | ||||||||||
2009年 |
附件3:
2011年为民办实事新农合项目督查内容
1.新农合筹资情况。了解各区县参合农民个缴资金是否及时上缴,归入新农合财政专户,区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农民个人长效筹资机制是否严格坚持了农民自愿的原则,确保了手续齐全、责任清楚、资金安全。
2.新农合住院补偿效益情况。了解各区县按照全市工作要求,为实现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0%(拟调整指标)的工作目标,采取了哪些具体有效措施。
3.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情况。了解各区县普通门诊统筹是否已全面实施,普通门诊实施方案是否根据今年新农合增资实际进一步完善,乡、村级门诊统筹信息化管理建设情况,门诊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管理及门诊费用补助兑付情况等。
4.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力度的通知》(湘卫合医发〔2010〕10号),实施农村五保对象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的情况,包括是否已制定具体实施文件,全免工作是否已启动实施以及全免补助费用情况等。
5.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将新农合各项费用控制指标下达至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