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卫发〔2012〕4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湖管理区卫生局、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卫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家山原种场卫生科,市神经精神病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出现强降雨,面临严重的洪涝灾害险情。为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和行动准备,要将救灾防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尽早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好卫生部门在洪涝灾害应对中的职责。同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促进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科学调度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调整、充实救灾防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准备好足够的现场处置、采样检测、消杀灭药品和器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重点传染病和饮食饮水卫生的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科学做好预警预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队要做好充分准备,队员保持通讯畅通,进入待命状态。要加强救灾防病相关知识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灾害相关信息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卫生监督及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的准备工作。根据当地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适时启动和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迅速有效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防病措施。
三、保障灾区就医需求,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灾害发生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到灾区驻点开展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病工作,全力保障灾区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满足灾区群众基本就医需求。要加强洪涝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重点抓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环境消杀灭等环节,全面落实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以及厕所、垃圾、粪便管理等措施,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予以控制。
四、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监测报告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工作动态,组织做好灾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井卫生事件监测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时将灾区灾情、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系统受损情况、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和相关需求的信息(见附表,可从常德市卫生局网址的“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网址为wsj.changde。gov。cn)上报我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停止上报。
五、做好自身防灾减灾,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相关物质储备,确保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有效开展。
六、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滚动持续地宣传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和灾害期间容易发生的疾病及卫生防病知识。洪涝灾区卫生部门要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宣传单,通过医疗和卫生防病队伍、基层工作人员向灾区群众广泛发放,加强宣传,指导群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灾害和灾害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除恐慌心理,增强灾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联系人:邱轶鹏,联系电话:0736-77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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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