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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卫函〔2013〕77号郴州市关于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郴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郴州市卫生信息网:郴卫函〔2013〕77号郴州市有关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公告:郴卫函〔2013〕77号郴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学会规范管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郴州市2013年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民政部门登记,与卫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相关联的卫生行业学会。二、整治内容1

  郴卫函〔2013〕77号

郴州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学会规范管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郴州市2013年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卫生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民政部门登记,与卫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相关联的卫生行业学会。

二、整治内容

1.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卫生行业学会兼职、领取报酬的;

2.卫生行业学会没有与业务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办公场所完全脱钩分离的;

3.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章程以及会费标准的。会费收据未使用财政票据,服务性收费未使用税务发票的;

4.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或者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乱收费的;

5.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教育、培训等工作转移或者委托卫生行业学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或者以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开展考察、旅游等活动并收取费用的;

6.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职能科室把行业学会作为本单位(科室)的“小金库”,利用其资金或借用其账户发放各项津补贴,报销个人费用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2013年4月下旬,召开市卫生局整治规划卫生行业学会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专题动员部署。各卫生行业学会要在2013年4月30日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局整治办。

(二)查纠整改阶段(2013年5月-6月)

1.开展自查自纠

(1)各卫生行业学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各卫生行业学会联系单位及科室要对各自牵头管理的卫生行业学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查,摸清学会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013年5月底前完成并报局整治办。二是检查学会脱钩情况。各学会必须于2013年6月底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与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现职公职人员原则上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规定要提交局整治办)。

(2)各卫生行业学会联系单位及科室要切实抓好本行业范围内行业学会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和郴州市行业协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郴州市行业协会财务收支报告表(附件2)于2013年5月20日前汇总报局整治办。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方案一并上报局整治办。

2.重点清查。行业学会财务是否由业务主管单位代管;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在行业协会票据上签字报账;业务主管部门是否将行业协会经费作为行政经费和业务经费收支,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

3.督办整改。对未自查自纠和重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局整治办将配合市行业协会整治办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治问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或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作风办处理。

(三)规范建制阶段(2013年7月-8月)

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行业学会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促进卫生行业学会健康发展;落实行政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卫生行业学会规章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卫生行业学会自律机制,形成有效的行业学会培养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9月-10月)

局整治办组织对卫生行业学会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重点:一是各卫生行业学会联系单位及科室对行业学会整治规范工作是否存在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工作环节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或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郴州市卫生局行业学会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干弟同志任组长,肖和平、钟庆红、彭源林、王梅、齐胜堂、胥秋烛、贺平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政工科、医政科、中医药科、疾妇社科、规财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源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业学会整治规范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局监察室。行业学会整治规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单位及科室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卫生行业学会联系单位及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相互协调融合,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负起责任,将行业学会整治规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本单位的行业学会整治规范工作,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计划步骤,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对各单位及科室在卫生行业学会规范整治中存在的工作不认真、摸底登记不真实准确、脱钩改制不彻底、查纠整改不到位以及违反“五个严禁”,或变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郴州市行业协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郴州市行业协会财务收支报告表

郴州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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