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提供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制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专业为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实习要求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至少要复印2页:显示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的1页,和显示当年审批或者是校验通过的1页。);
8、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张(包括申请审核表上2张,健康体检表上1张,执业证1张);
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未注册和连续3年未延续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0、2007年及以前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办理注册,可免于提交临床实习证明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11、首次注册,在安阳报考在安阳注册,未在原报考单位注册的,需要由原报考单位开具未注册证明,原单位所属县区卫生局加盖公章;在外市报考来安阳注册的,需要由原报考单位开具未注册证明,原单位所属县区卫生局加盖公章。同时,需要加盖当地省辖市卫生局公章;在安阳报考到外市注册的,需要由原报考单位开具未注册证明,原单位所属县区卫生局加盖公章。同时,需要到市便民中心卫生局窗口加盖市卫生局审批章。
所有材料按顺序提交,A4纸打印或复印, 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全部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