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鹤煤公司后勤处: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创先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创先争优金牌窗口”和“创先争优服务标兵”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卫生系统是“窗口”行业,开展“金牌窗口”和“服务标兵”的评选,要结合全市卫生系统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内容,以务求实效为原则,以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创“金牌窗口”和争当“服务标兵”活动打造成为各医疗卫生单位提升自身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进一步激发全市卫生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
二、评比范围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中与群众接触的科室和医护人员。
三、“创先争优金牌窗口“具体标准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和窗口单位工作特点,创先争优金牌窗口的具体标准是:
(一)能够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认真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亮”活动;
(二)能够按照“双改双创”主题实践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本窗口实际,扎实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比”活动;
(三)能够积极开展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三评”活动;
(四)能够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以典型引领本单位和全窗口创先争优;
(五)能够在窗口全体人员中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走访、商议等活动,整个窗口团结和谐,形成了落实承诺的合力;
(六)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评比方法
(一)单位自荐。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窗口工作情况,对照“创先争优金牌窗口标准”,向市卫生局创先办推荐候选金牌窗口,同时推荐该窗口一名优秀工作人员为候选服务标兵。请各单位于每年3月和9月的10日前,将“创先争优金牌窗口”推荐表(附件2)、“创先争优服务标兵”推荐表(附件3)上报市委创先办。
(二)社会评议。市卫生局创先办统一将候选金牌窗口和候选服务标兵名单,在《鹤壁日报》和鹤壁党建网等媒体上公布,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设置选项,接受社会公开投票。
(三)随机暗访。随机抽调“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社区干部等人员,组成创先争优“神秘人”队伍,每2人组建一个暗访组,以普通办事群众的身份,亲身体会服务质量的高低,对候选金牌窗口的服务水平作出评价,对发现问题的候选窗口直接淘汰。
(四)检查考核。市委创先办抽调市纠风办、市文明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候选金牌窗口按照百分考核细则(附件4)作出总体评价。
(五)综合评定。市委创先办组成综合评审小组,综合社会评议、随机暗访、检查考核等多方面的情况,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创先争优金牌窗口”和“创先争优服务标兵”名单,并授予其“创先争优金牌窗口”牌匾和“创先争优服务标兵”标牌。
四、有关要求
(一)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评选活动是推进创先争优的有效载体,把“双改双创”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细化措施,有效提高本窗口的服务水平,让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更加满意。
(二)对“创先争优金牌窗口”和“创先争优服务标兵”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复评制度,对已获得该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随时暗访,因承诺事项完成不到位或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获得“创先争优金牌窗口”和“创先争优服务标兵”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向省委创先办推荐为“河南省创先争优流动红旗”和“河南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候选对象。
联系电话:3321031 联系人:张勇
鹤壁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