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卫生局 | 文件 |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宛卫[2011]30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农村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毕业生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毕业生业务考试已经结束,考试成绩已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按照省委组织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1]32号)精神,和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农村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毕业生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1]80号)有关工作要求,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卫生、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现就公开招聘毕业生面试体检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以省卫生厅网站公布的成绩为准,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卫生部门、人力资源以县为单位按招聘不同的专业分别进行排序,以岗位计划数与考生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各省辖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各县(市)及时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凡面试人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可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比例不足1:3的,可全部参加面试。参加报名的研究生和报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卫生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部门确定,面试工作于2011年11月30日前结束。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3道题。面试试题命制由各县(市)按照“异地出题”的规定,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1、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
2、面试考官全部实行异地交流制度。考场设面试考官7-9名。
3、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严守秘密,认真负责,良好的个人修养。工作人员应由公证、纪检监察、人事、组织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4、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面试工作,各县(市)在面试工作进行前要与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及时沟通。
(五)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的公布、公示
所有应试者面试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二项合计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要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各县(市)卫生局进行公示,同时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体检
公示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三、考核
考核参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最后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持《就业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五、备案
由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一栏表》,将聘用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并上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南阳招聘情况后上报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
附件:工作纪律及其它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二)应试者按照面试程序有序进行面试,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面试工作接受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卫生、人力资源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监督。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才工作 招聘 面试体检考核 通知 |
南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发 |
(共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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