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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人民卫生网:市有关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公告: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文件编号:武卫〔2005〕138号制订日期:2005年5月24日关 键 词:招生 考试 卫生保障 通知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企业卫生处、有关医疗单位、市卫生监督所: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武卫〔2005〕138号

制订日期:2005年5月24日

关 键 词:招生  考试  卫生保障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

学校招生考试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企业卫生处、有关医疗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和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分别于6月7日至8日和6月20日至21日进行。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05]63号)要求,做好2005年高考和中考饮食卫生、医疗救护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经研究特制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高、中考公共卫生、医疗救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燕

成员: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朱宏斌

市卫生局监督处副处长王滨

   市急救中心主任熊悦安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范良旭

   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

本方案中涉及到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

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卫生安全第一”的方针,在高、中考前和考试期间,对照高考和中考考点考场安排,分别在6月2日和6月18日前,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饮用水(包括饮水机和二次供水水箱)、校园周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一次拉网式检查,不得漏掉一所学校。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经发证单位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情况;餐具消毒是否落实,就餐场所是否整洁,食堂、小卖部采购员采购食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食堂储存及操作过程中的食品是否实行生熟分开,食品原料的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凡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水箱是否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和空调过滤网要在6月5日前,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同时,要对学校通风、采光、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对对考点及相关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后,必须书写正式的卫生监督文书。

市卫生监督所要组成督导小组,对全市的高考点、中考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巡回督查,督导、检查各区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医疗救护

市卫生局指定各区中心医院承担辖区内考生的医疗急救任务。中心城区由市急救中心安排两辆救护车和两医两护,分别负责江南、江北的院前急救任务。远城区由各区中心医院,安排一辆救护车和一医一护,分别负责辖区内的院前急救任务。按照就近的原则,将危重疾病考生送到有关医院抢救。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中考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是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成立专班,专人负责,结合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市卫生局将按要求,于5月26日召开高、中考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会议。

(二)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每个单位要对照考点安排和各自工作职责,分别明确分管领导、监督科、所长、卫生监督员、医护人员的具体工作和责任。对于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要按照《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切实履行好自身利益职责的同时,要积极争取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与此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无证的个体饮食摊点和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存在严重威胁的个体饮食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保持高度警惕,预防各类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暴发事故的发生。各级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处理突发事件所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包括车辆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能随时投入运转。发生突发事件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救治病人,并调查处理,同时认真执行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医疗急救和各定点医院要做好患病考生医疗救护人员、药品及设备的准备工作,开辟考生就诊绿色通道。

(五)各有关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和医政处,畅通信息沟通交流的渠道。对于涉及高、中考期间考生的投诉、举报和医疗卫生方面的求助,各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和医疗单位要力争在1小时内到场或初步回复,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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