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十一”黄金周 中秋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2006〕216号
制订日期:2006年9月26日
关 键 词:节日 食品 安全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十一”黄金周 中秋节期间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黄金周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中秋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卫发电[2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各区、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旅游接待场所、车站、码头及其周边地区的食品卫生检查工作。节日期间,每天要安排卫生监督员在重点场所、重点地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要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各食品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区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节日期间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认真做好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各单位应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法监处,传真:82770128,8277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