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1〕168号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发明电〔2011〕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今年打击“两非”工作的部署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查处“两非”案件情况书面报送我局法监处,12月18日前报送2011年10-12月阶段工作总结,2012年3月3日前报送本次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点击打开或下载:鄂卫发明电〔201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