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全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更好的总结2012年各项工作,县卫生局决定对全县2012年全年主要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1月7——16日
二、考核内容
1、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2012年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重点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
2、县卫生局与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2012年主要卫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3、郧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西卫[2011]75号);
4、2012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5、2012年医政医管工作考评细则;
6、慢病示范区创建任务完成情况、示范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重点是村卫生室)、农村居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情况。
7、疾控、妇幼、监督工作以各专业机构单项考评细则为准;
8、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考核方法
严格按照《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乡镇卫生院主要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标管理考评细则》等进行。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卫生室(各乡镇2012年必须完成一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为必查单位),通过听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服务对象、电话随访和座谈等方式方法,对全年的主要卫生工作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等进行全面督导考核。督导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核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依据。
五、考核人员组成
由县卫生局牵头,分别从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专业人员参与考核,具体抽调人员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督导考核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确保督导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各单位对全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地梳理总结并写出全年工作总结,上交考核组。
3、本次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挂钩,年终考核占60%,平时考核占40%。考核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总分,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县。
4、严肃考核纪律。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严守纪律原则,确保考核质量与效果。考核接待一律从简,中午禁止饮酒,一律用工作餐。
1、2012年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重点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
2、2012年乡镇(场、区)卫生院主要卫生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5、2012年医政医管工作考评细则;
6、2012年疾控、妇幼、监督工作考评细则。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