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卫生局关于召开2008年度妇幼
卫生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妇幼保健院: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现状,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0月22日至23日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2008年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分管保健工作的院长和统计人员各一名;襄城、樊城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及统计人员各一名。
二、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2008年妇幼卫生统计监测工作;汇审汇总2008年妇幼卫生统计报表;2008年下半年孕产妇死亡评审;安排布置2009年统计工作。
三、数据上报
2008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资料发送到市妇幼保健院。
1、统计报表
七岁以下儿童保健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妇女病普查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婚前保健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流动人口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全省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报表 年报
湖北省出生缺陷情况报表 季报、年报
机构年报数据(县级不需数据导入) 季报、年报
2、孕产妇死亡卡、调查附卷 季报、年报补漏
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 季报、年报
3、0—4岁儿童死亡报告卡 季报、年报补漏
0—4岁儿童监测报表 季报、年报
4、出生缺陷报告卡 季报、年报补漏
出生缺陷情况报表 季报、年报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年报
5、妇幼卫生监测县(市)基本情况年报汇总表(在湖北省妇幼卫生年报数据管理系统软件中) 注: 各县市均要上报
6、新生儿疾病筛查报表 季报、年报
7、降消项目报表:省级季报表4张,国家级年报表2张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降消项目县上报)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8、儿童死亡监测点:儿童死亡卡、儿童死亡监测报表
9、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出生缺陷报告卡、出生缺陷情况报表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10、国家级监测点网络直报(南漳)
各县(市)必须在会议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上报前请认真审核,避免报表间出现逻辑错误以及表卡间数据不符,年报数据为质控后修正报表。
四、会议需带资料
1、2008年报表:包括国家级年报表、湖北省出生缺陷年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报表、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2、2008 年妇幼卫生统计工作总结、数据分析、补漏调查报告。
3、孕产妇死亡资料:下半年孕产妇死亡卡及调查附卷、医院孕产妇死亡调查、社区(入户)孕产妇死亡调查、孕产妇死亡病历调查小结、孕产妇死亡评审记录表、孕产妇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并将评审资料利用电脑制作成演示文稿。
4、 1-2例新生儿窒息死亡评审资料并制作成演示文稿。
5、降消项目工作总结。
6、2009年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计划。
五、质量控制时间和要求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漏工作: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村(社区)的质量控制工作。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于每年10月10日前完成自我质量控制。
2.县(市、区)级补漏工作:农村抽查1/4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3村,城市抽查1/5总人口。县(市、区)级于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质量控制。
3.市(州)级补漏工作:抽查各县(市、区)质控工作,城区抽查1/10总人口。市(州)级于每年11月1日前完成质量控制。
六、参加会议人员于2008年10月21日下午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报到,食宿自理。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