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列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安排的重要领域,安排专项投资48亿元。按照优先安排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启动实施项目的原则,国家计划新增48亿元安排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6.21亿元支持7,300多个农村卫生项目。其中,县医院26个,投资 0.44亿元;县妇保站59个,投资 1.55亿元;县中医院72个,投资 3.58亿元;乡镇卫生院1,610个,投资18.91亿元;村卫生室5,547个,投资 1.74亿元。
21.79亿元拟用于支持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以及包括东部贫困地区在内的卫生院约6,000个左右。其中,全国有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近3,000个,每个支持20万元,总投资6亿元左右;卫生院3,300多个,每个50万元,总投资超过15亿元。
据介绍,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于预防控制农村地区重大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大意义。在总结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共同编制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6年3月,《规划》经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各地组织实施。《规划》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总投资216.8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147.73亿元。该规划是建国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卫生系统专项建设规划。
据介绍,按照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原则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卫生系统重点仍然是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基本设备装备,国家计划明后两年启动实施以县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以精神卫生和监督机构为重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资料链接:
1.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
目前,中央专项共支持建设乡镇卫生院27,943所,加上地方到2007年底利用省级财政支持的4,828所,2004年以来建设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了32,771所。按照1个乡镇建设1所卫生院的要求,全国现有34,685乡镇中安排过建设的比例达到了94.5%。
2.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情况
200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编制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是建国以来覆盖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卫生系统专项建设规划。
《规划》的发展目标为,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协同发展,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规划》总投资216.8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147.73亿元,地方配套69.11亿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的中央专项投资 147.73亿元全部下达完毕后,中央专项投资共支持 36,418个农村卫生机构开展业务用房建设。其中,乡镇卫生院 24,875个,投资 103.21亿元;县医院1,216个,投资 24.63亿元;县中医院496个,投资10.80亿元;县妇幼保健站 1,008个,投资6.35亿元;村卫生室8,823个,投资2.74亿元。
3.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国家分别于2002年、2003年启动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到2006年底基本建成。两个公共卫生体系中央和地方共安排建设投资269亿元,其中中央专项投入86.8亿元,建成项目5116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投资105亿元,建设项目2448个。传染病院区及紧急救援中心投资164亿元,建设项目2668个。
2003年国务院批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目前,传染病院区及紧急救援中心基本建成,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正在组织实施。